歷經三年多的訴訟與紛擾,因違約離隊的中信鯨隊選手童琮輝終於在今(5/16)歸隊,並對自己不當行為,向廣大球迷致歉,童琮輝也是中華職棒選手跳槽那魯灣,經法院判決中信球團勝訴後,第一位重返母球隊的選手,他表示,自己因不當行為被罰了許多「數字」,現在只希望自己能夠趕快加入鯨隊訓練比賽行列,用成績的「數字」把罰款討回來。


童琮輝在記者會上表示,個人不當行為,違反合約,造成球團與球迷朋友的傷害,對大家鄭重道歉。歸隊後,他將以最大的努力與最精湛的球技,融入球隊,並希望球迷朋友能接納他,他將在鯨隊教練團的指導下,與隊友併肩合作,爭取最好成績。


雖然如此,球團仍對其先前不當行為所造成的傷害,依相關處罰規定處置。中信鯨林明鈿領隊表示,職棒選手本身即是公眾人物,除了個人的球技表現外,更應以敬業的認知與社會認同的道德行為、守法的態度,成為青少年行為舉止的楷模,依法務人員的意見,球團請求最重處罰可高達6,920,000元,但球團基於童琮輝歸隊後,承認自己犯錯,並願意接受處罰,將再給他一次機會,希望能重新奮起,展現球技,回饋球迷及大眾。


中信球團將要求童琮輝給付包括律師訴訟費20萬元、判決後仍執意出賽(計八場),每場3萬元的罰金及原合約的違約金144萬的60%,(原合約至少五年計算,未履約達三分之二),所以中信球團對童琮輝的違約懲處為130.4萬元,得於兩年內分期攤還。中華職棒聯盟也依規章處罰10萬元與禁賽10場。


薪資部份,球團將依離隊時的22萬月薪,扣減百分之三十五。童琮輝將在明(5/17)週五台中鯨牛賽事正式向球隊報到。
   

發佈日期:20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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