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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賽是巨星的表演賽,讓大家幻想若某某棒接某某棒該會是多厲害,誰先發加誰中繼及救援又是多完美,算滿足小小中華隊感,玩起電玩遊戲中才有的合作與對抗,今年截至6月12日紅隊網路票選依然由兄弟象獨佔先發十人,應該明星冠蓋雲集賽事從投手葉丁仁算起到指定打擊周思齊都是同隊,符合該說這叫start嗎?且現今明星賽出現不少缺失



兩隊分一邊,獅象先發誰選不到?

紅白單隊可選入25~26人,我們又知道共兩隊編成一組名單,例如象兩隊就是所謂紅隊,那出現疑問啦?兩隊先發原先算起來就有20人,明星賽出場25~26名單高過兩隊第一先發加起來人數,顯現只要是單隊先發不會有人落選?這值得大家深思,難道進入台灣明星賽,資格站住先發就夠嗎?

一個聯盟走到榮譽的標準降低不是好事,那該如何做?這算是中職原罪,棒球賽需要這樣的人數打,只存在四隊不管如何分都是穩住先發就夠格入選,所以解決方案之一是增加隊數這種大難題。其次還有人提議融入業餘球員辦個四級棒球大團圓,個人覺得不妥,職棒比賽的明星賽,最後和業餘打,說起來怪又搞錯對象,誰在打職棒比賽?何人又是主角?好比在逛動物園中水生館園區魚兒結果觀賞見到一堆鳥禽類

 

 

NBA的姚明,就是中職的象隊?

大家在抱怨明明程度有落差為何票選結果差異大?我只能說尊重票選制度,民主社會政治立場相立,何人執政都要看開票結果,就像過去幾季姚明在NBA連出賽數都少,靠中國球迷選進明星賽,這就是人氣意義,喬丹在強也要有人看。

所以個人獎項票選和明星賽出賽名單還是存在差距,明顯人氣及數據觀點不同。我們可以質疑票存在否的正當性,可無法改變呈現事實,只能鞭策球團積極吸收球迷找尋認同感,因為拼場輸拿出戰績數據說他隊票選者識人不清,這很丟臉,為何不覓自己之伯樂,組成我方堅實穩固又分庭抗衡死忠者,才是經營高層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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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ng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