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來電視網聲明稿

 

有關中華職棒大聯盟2014/3/31所發出的「CPBL TV轉播問題聲明稿」,該聲明稿的後半段竟片面且錯誤地概述,不相關且必須保密的轉播權協商過程,造成外界的紛擾與誤解,緯來電視網對此深感不解與遺憾。

 

首先,明顯錯誤的部份為聯盟聲明稿中所概述之「2013年12月30日,緯來於聯盟正式書面提案,所提出之2014年轉播權利金(製播+轉播)低於2012 、2013兩年合約之每年1億7千2百萬元。」,事實上,緯來電視網向聯盟的正式書面提案日期為2014/1/13,更重要的是聯盟未將該書面提案的「授權範圍」載明,只片面的用「低於」前兩年合約之用語,讓外界誤以為中職收視率成長之後,緯來電視網反而降低授權金報價之不合理印象。

 

緯來電視網自2013/11/12起就主動與中華職棒大聯盟,洽談新球季轉播授權相關事宜,過程詳見於【附件】。期間中華職棒大聯盟數度強調「多平台轉播」,與「製播分離」之兩大方向,其中「多平台轉播」裡的無線電視台、聯盟官網(網路直播)、MOD之非獨家等轉播,在中華職棒大聯盟的擘劃下,都是勢在必行且前景看好,但這對「有線電視」原有收視人口的衝擊,以及相關廣告業務的競爭加劇等,都帶來許多不可預期的變數,但為了配合中華職棒大聯盟的既定政策,緯來電視網提案的「授權範圍」就僅限於「有線電視」部份,與過去涵蓋的授權範圍完全不同(無線+有線等),中華職棒大聯盟直接把金額來做一比較,非但不妥且容易造成外界的誤解。

 

至於「製播分離」的部份,緯來電視網於2013/12/20與2013/12/30兩度派員到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會本部,聽取相關的提議與說明,但始終無法得到有關「製播分離」的具體規劃與細節,例如中華職棒大聯盟最終要如何決定「製播權」誰屬?是採用「資格標、規格標、價格標」的三階段模式?還是採用所謂的「最有利標」?數度追問後的答案竟是「由專家決定」五個字,這讓緯來電視網對「製播分離」模式,感到非常的不安與疑惑,也因此在書面提案裡,緯來電視網仍堅持一貫負責任的「製播合一」模式,中華職棒大聯盟在洽談期間與收下書面提案後,也並未針對這一點表達異議。新球季開打至今,所謂「由專家決定」的「製播分離」模式,其轉播品質與訊號供應的穩定度等,究竟是否比過往的方式更好、更進步,相信球迷與觀眾自有評斷。

 

緯來電視網自2013/11/12起與中華職棒大聯盟,以及MP & Silva的轉播權協商過程中,乃至於2014/1/13正式提交給聯盟的書面提案裡,都一再強調且用文字清楚載明保密的必要性與重要性,並且都獲得洽談三方的認同,因此中華職棒大聯盟2014/3/31所發出的聲明稿,完全無視先前的協定與承諾,甚至於用片面且錯誤訊息,造成外界諸多困擾與緯來電視網商譽上的損失,在此,緯來電視網表達最嚴正的抗議,希望中華職棒大聯盟能盡速正式對外說明與澄清。

 

緯來電視網2014/4/1
【附件】

(一)2013/11/12(15:30)緯來電視網執行長王克捷與副總經理何孝齊到中華職棒大聯盟會本部拜訪會長黃鎮台,洽談新球季轉播授權相關事宜,黃會長告知將在聯盟常務理事會後即刻回覆。(註1、聯盟常務理事會於2013/11/29召開)

 

(二)2013/12/09(晚間)緯來電視網副總經理何孝齊於晚間接獲黃會長回電,黃會長初步告知「製播分離」之報價方向。

 

(三)2013/12/18(傍晚)緯來電視網副總經理何孝齊於晚間接獲黃會長回電,約定於2013/12/20(15:30)會面瞭解黃會長有關「製播分離」之各項事宜。

 

(四)2013/12/20(15:30)緯來電視網副總經理何孝齊到中華職棒大聯盟會本部拜訪會長黃鎮台,洽詢黃會長有關「製播分離」之各項事宜。(註2、其他與會人員:中華職棒大聯盟陳俊池、王惠民;緯來電視網蔡明里)

 

(五)2013/12/25(下午)緯來電視網副總經理何孝齊接獲黃會長回電,約定於2013/12/30(16:00)會面進一步討論黃會長「製播分離」等各項授權細節。

 

(六)2013/12/30(16:00)緯來電視網副總經理何孝齊到中華職棒大聯盟會本部拜訪會長黃鎮台,進一步討論黃會長「製播分離」等各項授權細節。黃會長希望緯來電視網在2014年一月中旬前回覆相關的提案與報價。(註3、其他與會人員:中華職棒大聯盟陳俊池、王惠民、王雲慶;緯來電視網蔡明里)

 

(七)2014/01/13(16:00)緯來電視網副總經理何孝齊到中華職棒大聯盟會本部,當面遞交正式的新球季書面提案給聯盟黃會長。(註4、其他與會人員:中華職棒大聯盟陳俊池、王惠民、王雲慶;緯來電視網蔡明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ing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