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主題,既然是開季七隊協議,廢除也是原七隊決議者來做?何來進入季後賽四球隊共識決,把所謂公平話題導入,聽就知道這是轉移焦點也是藉口。

 


籃協說法在這件事上匪疑所思,回顧一下過去,台灣球員往昔轉向大陸,籃協是持反對立場的。猶記得幾年前,陳信安還因為加盟上海鯊魚隊,而被坐球監。林志傑年初也因為列為中華隊名單內,一度禁止赴對岸打球。直到現在態度大開,但處理一點都沒主管單位風範。

 


籃協如此推諉不但高招,還想出轉移目標,以晉級季後賽四球隊同意以示公平,從最簡單角度,這種籃協管轄權的問題,若你把同不同意球員臨時加入,交回給球團,大會秩序維護者任務,不就盪然無存那又每年在吵的票務問題,本質相同為大會規則會務,也讓回給球隊表決嘛,你既然不願讓步,攤開兩件事不一樣管理,混淆了身分很難說自己的立場。

 


執法者角色,不是身為大會僅存的功能嗎?不清楚狀況去維護還拋棄,這是怠忽職守,話說的很漂亮,看似寬大而又權謀算盡。誰會投同意票,然後在被台啤淘汰別傻了,在競賽場上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哪一隊會拿石頭砸自己腳。 

 

說了那麼多個人還是贊成球員這樣兩邊跑,對台灣籃運有正面效用,這樣的球員可以帶回身手和票房。NBA不含季後共82場,比較起來大陸甲A不含季後32場,加上兩地季後賽,若有扎實訓練,體能方面也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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