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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2月10日板橋地檢署偵辦職棒簽賭案起訴書中提及本會所屬甲組球隊球員、教練部分(依據99年1月各隊登錄名單),本會提出下述4點說明。未來檢調單位若有新一波偵查行動,有類似情節者本會都將比照辦理。

 一、遭緩起訴、起訴、職權不起訴之所有人員一律除名,終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本會主辦之賽會、講習及活動,桃園航空城原登錄之陳懷山教練即因被列為職權不起訴,故本會即刻予以除名。

 二、起訴書中提及若干球員如李明進(台中市威達超舜)、陳家偉(台中市威達超舜)雖未有犯罪事實,但因與不法集團過從甚密,行為明顯不檢,本會將在農曆年後提送技術委員會審議。 

三、起訴書中有提及、惟目前仍在蒐證中之人員如郭李建夫、林仲秋兩名教練,本會將密切注意後續發展。 

四、另有關曹錦輝、謝佳賢兩名球員雖遭不起訴處分,但同樣因與不法集團過從甚密,行為明顯不檢,本會認為兩人不適合返回業餘擔任球員或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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