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98,矚易,1
【裁判日期】 990930
【裁判案由】 詐欺
【裁判全文】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8年度矚易字第1 號
公 訴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Z○○
宇○○
E○○
上 一 人 簡維能律師(98年1月22日受任)
選任辯護人 陳美華律師(98年1月22日受任)
吳憲昌律師(98年1月22日受任,99年6月22日解任)
張宸瑜律師(99年6月23日受任,99年6月24日解任)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7年度偵字第2903
3 、30110 、30525 、31241 、34321 、34908 、34912 、3491
4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Z○○共同犯詐欺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E○○共同犯詐欺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宇○○共同犯詐欺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事 實
一、【本院按以:為明晰全部案件事實發生經過,茲一體記述之
,否則難以明晰案件始末,首先說明】午○○(原名:林慶
昇)與胞弟酉○○、辰○○,以及其友人戌○○、巳○○等
人,均無業,而以從事職棒簽賭為生。天○○(另行審結,
下同)為米迪亞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米迪亞公司
)執行長;C○○(另行審結,下同)為米迪亞公司資財部
協理兼天○○之特別助理;黃○○則係天○○友人;G○○
係前米迪亞公司旗下子公司賽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賽亞公司)之負責人;J○○則以開設電動玩具店為業。
二、緣於94年間,誠泰商業銀行(下稱:誠泰銀行)與新光銀行
合併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然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不願接
收原誠泰銀行旗下子公司誠宇育樂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誠宇公司)所經營加盟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下稱:職棒
聯盟)之「誠泰Cobras(眼鏡蛇)隊」,誠泰銀行即於95年
球季結束後轉售該隊,惟過程並非順遂,乃宣布96年球季結
束後若未能售出,將逕行解散該隊。
三、黃○○獲悉上情後,乃於96年11月間,向天○○及C○○提
出接收該職棒球隊之建議,天○○經評估後認為可以投資,
於是聘請黃○○擔任米迪亞公司運動總監職務,負責與誠宇
公司洽商相應之球隊購買事宜。惟因天○○之自有資金不足
,黃○○為尋找其他出資者加入,乃透過前立法委員林志嘉
兄長林志欽介紹遊說午○○加入購買前誠泰Cobras棒球隊事
宜,午○○復洽詢其友人J○○一同出資;另天○○因知悉
G○○之賽亞公司擁有參與SBL 超級籃球聯賽之「米迪亞精
靈隊」,遂自行尋找G○○出資參與購買上開棒球隊之計劃
。前述人等經數次協商與提出資金後,最終議定由午○○出
資新臺幣(下同)4,000 萬元、J○○出資4,000 萬元、天
○○出資4,100 萬元、G○○出資900 萬元,總計共1 億3,
000 萬元之款項,向誠宇公司購買「誠泰Cobras(眼鏡蛇)
隊」。
四、午○○、天○○等人即於96年12月21日,先以米迪亞公司名
義,與誠宇公司簽訂權利移轉合約書,然因米迪亞公司董事
長林賢哲反對將「誠泰Cobras(眼鏡蛇)隊」納入公司組織
內,且該公司亦未有經營運動競賽之營業項目,天○○等人
即向米迪亞公司訂約以取得「米迪亞」之冠名權;於96年12
月24日,經職棒聯盟常務理事審核,要求米迪亞公司提出3
年營運企畫書及每年6,000 萬元給棒球隊的條件下審核通過
,於97年2 月5 日由米迪亞公司、賽亞公司、誠宇公司三方
,針對上揭權利移轉合約書,復另行協議簽訂增補契約書,
同意由米迪亞公司或其指定之賽亞公司,取得誠泰隊經營權
與相關權利義務,嗣於97年2 月15日、16日,正式將該職棒
球隊更名為「米迪亞暴龍隊」(下稱:暴龍隊)。又為便利
球隊管理運作,原賽亞公司股東退出,由午○○、天○○等
人以個人、法人或親屬名義登記為賽亞公司新任股東,並分
別指派人員進入賽亞公司與球團任職。其中,由午○○指派
其妹婿林昭明擔任賽亞公司負責人、戌○○胞弟申○○擔任
球團一軍管理員;天○○則代表賽亞公司擔任職棒聯盟常任
理事,且受米迪亞公司及賽亞公司委任管理暴龍隊,天○○
另指派I○○擔任球團總經理,黃○○擔任領隊一職;C○
○係以天○○特別助理身分、亦受米迪亞公司及賽亞公司委
任管理球隊業務;G○○則指派庚○○擔任球團副總經理;
另球隊包含薪資在內所有開銷款項,則係由J○○指派S○
○擔任球隊幕後會計職務統籌支付。
五、午○○、J○○、G○○、庚○○,各身為暴龍隊出資股東
及管理人員,其等均明知職業棒球比賽,本應依各隊實力表
現決定比賽結果;亦明知如要求球員於比賽時,故意投易打
好球或守備佯裝失誤或無法接殺仍故意撲接或在進攻時故意
揮棒落空遭三振出局或隨意揮棒打擊遭接殺或封殺或打擊時
不出棒打擊等,亦即要求球員打假球失分(包括不得分、少
得分或讓對方得分),均足以操控比賽結果(包括輸球或雖
贏球但讓分亦即不贏過對方若干分數),或使得操控之可能
性大增;又其等均明知在一般社會生活中,有不特定人以職
棒聯盟每週在全省各地所舉辦之各場次球賽勝負結果決定輸
贏,並賭博財物,倘若以打假球方式操控比賽後再據以簽賭
,足以使不知情之簽注站組頭以及不特定之對賭賭客,因之
陷入錯誤評估而為簽注與之對賭並給付簽注金錢,可因此詐
得倍數簽注金或大大增加詐得機率。而球隊內之領隊、教練
、管理、翻譯等管理人員及球員,同均明知或可得而知如上
情形,如配合上開要求而探詢、傳遞打假球意願或訊息,或
進而為打假球之具體行為,均足以使運作打假球之人得藉此
操控模式,向不特定組頭、賭客對賭而訛詐簽注金計畫得以
遂行。
六、午○○於有上開認識後,竟意圖為牟得不法利益,自購得球
隊後之97年2 月間起,即本於購入球隊目的即係以打假球簽
賭獲利之單一接續性犯意,以其身為公司與球團股東身分,
接續建立並利用如下所述管道,與球隊管理人員及球員進行
接觸,一方面要求球隊管理人員探詢球員是否有打假球之意
願,並予一定之好處,且聽其指令於特定比賽場次傳遞打假
球之訊息外,另方面,亦要求球員配合並聽從其自己或管理
人員之指示或暗號;J○○則為幕後出資人,未實際管理球
隊,然其因擔憂午○○利用上開模式為簽賭非但未能獲利反
使投資血本無歸,然經午○○於97年5 月間某日勸說後,即
與午○○共同基於前揭犯意聯絡,允由午○○出面進行安排
,J○○則指派其私人會計S○○負責處理球隊之開銷、支
付配合球員及管理人員之酬謝金以及收受午○○運作假球成
功簽賭所贏賭金,或支付因運作失敗所賠付賭資並加記帳等
相應之會計事項,用來配合午○○上述運作過程相對應之收
入或支出,達成控管球隊資金運用之目的。
七、午○○主導利用管道部分如下【並詳參附表所載】:
(一)、午○○自97年2 、3 月間起,接續利用與球員商談簽立續約
及簽約金事宜之機會,透過申○○或黃○○或2 人一同約見
球員,而在臺北縣淡水鎮○○路59號暴龍球隊宿舍14樓之房
內,由午○○親自向該隊球員陳克帆、D○○、宇○○、P
○○、卯○○、高瑋、B○○、V○○、E○○、陳家鴻、
陳致鵬、黃仕豪等遊說打假球,並以打假球為購買球隊經營
之目的之犯意;若渠等不配合,即將下放二軍不讓渠上場,
或將之交易至他隊等語迫使球員同意,復聲稱若願意配合打
假球者,不論有無上場(因能否先發或替補上場非球員自己
所能控制,然仍須在休息區待命等待上場伺機打假球),除
每月原有球團薪資外,可另得10萬元款項;於97年6 月後,
則改以每成功打一場假球,野手可得20萬元、投手可得30萬
元之條件。
(二)、午○○接續於97年2 月間,向暴龍隊球員謝佳賢表示公司(
即指球隊)已與渠簽立這麼好的合約,希望渠也能為公司做
點事,要謝佳賢配合等語,要求謝佳賢合作打放水球。
(三)、黃○○除有如前開(一)所述帶同球員與午○○會談外,亦接續
於97年5 月間,將卯○○帶往嘉義某不詳汽車旅館內面見午
○○,由午○○表示買下球隊,目的即為打假球牟利,且再
次要求卯○○配合,惟卯○○仍不應允,黃○○即配合午○
○,在卯○○並未向球隊申請休假之際,透過不知情之球隊
管理劉連輝,通知卯○○休假5 日,使卯○○無法下場比賽
,作為其不聽從午○○指示之懲罰。又黃○○於97年5 月7
日辭去球隊領隊一職後,仍接續前開犯意,接受午○○之指
示,於97年6 月24日前後,為午○○聯繫外籍球員Phillip
Cory Bailey (中文姓名「貝力」,下稱:貝力)之經紀人
林志昇,探詢貝力是否願意為午○○打放水球等事宜。
(四)、申○○除有如前開(一)所稱帶同球員與午○○會談外,亦接獲
午○○指示其自行探詢球員意願,申○○即於97年4 月間起
,多次探詢B○○、卯○○是否願意配合打放水球;再於97
年6 月間改以按單一場次給付酬謝金之條件後,亦自行探詢
宇○○、P○○、鄭余亮等人有無打放水球之意願。
(五)、午○○為確實掌握及聯繫球員配合打放水球,並請吳昭輝擔
任暴龍隊投捕教練一職,而吳昭輝於97年6 月間,進入球隊
擔任投捕教練後,亦與午○○基於上開共同之犯意,自97年
8 月間起,多次找卯○○表示,公司政策係為打假球,若渠
願意配合將可取得複數年約,且明年月薪調整至16萬元為誘
因,要求卯○○配合打放水球;復於97年9 月間,曾二次找
Z○○表示如渠可配合打假球,公司會提前與之簽立2 年合
約;另曾二次找陳克帆,要求渠配合打假球。
(六)、午○○並知悉前興農牛隊離職洋將Picota(中文姓名「戰玉
飛」),專司在中南美洲及美國等地尋找願意配合球隊打假
球之外國籍球員進入臺灣地區加入中華職棒聯盟各隊,遂於
97年5 月間起,要求申○○與暴龍隊西班牙文翻譯丁○○,
探詢球隊外國籍球員配合打放水球之意願暨傳遞打放水球訊
息,午○○並向丁○○表示除原有薪資外,每月多給付渠5
萬元之代價。申○○、丁○○2 人遂基於同一接續犯意,於
97年5 月初起,協助午○○與暴龍隊多明尼加籍投手Willy
LeBron Perez(中文姓名「雷霸龍」,下稱:雷霸龍)在臺
北市石牌地區「圓圓緣」茶藝館會面,並商妥雷霸龍以每場
美金8,000 元代價,為午○○在比賽中打假球,另以「借款
」名義,先支付雷霸龍美金5,000 元前金;又在暴龍隊淡水
宿舍14樓房內與委內瑞拉籍投手Leovildo Enrique Pargas
Gervaci (中文姓名「安立奎」,下稱:安立奎)及多明尼
加籍內野手Napoleon Clemente Calzado Eusebio (中文姓
名「拿破崙」,下稱:拿破崙)2 人會面,商議為午○○在
比賽中打假球,其中拿破崙議定以每場美金5,000 元為渠配
合打假球之代價,午○○另以「借款」名義,先行支付拿破
崙美金8,000 元前金;另美國籍內野手Jose G Leon Vega(
中文姓名「力歐」,下稱:力歐)於97年7 月10日抵台當日
,即由丁○○及申○○接機後帶往午○○位在臺北縣蘆洲市
○○街26巷29號1 樓之辦公室會面,雙方亦談妥力歐以每場
美金8,000 元之代價,配合午○○打假球;午○○再於97年
6 月底、7 月初,透過丁○○,邀約貝力(由該管檢察官另
為職權不起訴處分)在臺北市○○街「Haagen-dag s」冰淇
淋店會面遊說,貝力遂同意以每場美金1 至2 萬元之代價,
為午○○在比賽中打假球,方式為由丁○○於指定場次開賽
前45分鐘,親自或由力歐陪同到球員休息區,口頭告知貝力
要打假球。
(七)、午○○與黃○○、申○○、吳昭輝等人接續上述犯意,探詢
並要求暴龍隊球員配合打假球後,其中本國籍球員部分,陳
克帆、D○○(以上2 人均經該管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
宇○○、P○○及V○○等人均同意在比賽中打假球;高瑋
、陳家鴻、陳致鵬、黃仕豪、謝佳賢等人則予回絕;E○○
則未予回絕,並稱以「要給錢,就收,若不要給錢,就不要
了」等語表示同意在比賽中打放水球;至卯○○雖於97年3
、4 月間與午○○第一次會面時,因害怕被交易至他隊或遭
下放二軍而收取現金10萬元,惟幾經考慮後,又將該筆款項
親自退還午○○並拒絕配合;B○○則於97年3 、4 月間與
午○○會面被要求配合打放水球而收受10萬元,經數日後,
其發覺不妥,遂向領隊黃○○報告稱午○○曾交給伊10萬元
要求配合打放水球一事後,即透過申○○退還該筆款項且拒
絕配合。
八、午○○與陳克帆、D○○、宇○○、P○○、V○○、雷霸
龍、安立奎、力歐及拿破崙等暴龍隊本國籍與外國籍球員談
妥後,即在如下所列職棒聯盟97年度球季之4 場比賽前,先
透過戌○○使用「將車開回來」、「回來吃飯」等暗語溝通
,以電話聯繫申○○至午○○集團位於臺北縣蘆洲市○○街
26巷29號1 樓辦公室會面,當面告知將要運作前述球員在球
賽中打假球,俟申○○返回淡水球隊宿舍後,即將打假球訊
息轉告丁○○、吳昭輝,並約定以申○○在開賽前有無穿戴
項鍊、手環、球帽或穿著長、短袖緊身運動衣等方式作為暗
號,再分別由申○○、丁○○、吳昭輝等人,轉告上開願意
配合之本國籍球員與外國籍球員。賽前申○○若未接獲午○
○指示取消暗號,即須在球場內依原先約定將暗號打出;又
因職棒聯盟球隊比賽,賽前及賽中球員時有更替,故同意配
合球員如有上場者即找機會打假球,尚未上場者則在休息區
待命等待上場機會。
九、茲將於97年5 月至6 月間,午○○透過上述運作4 場打放水
球之比賽,其情形分述如下︰
、第一場(即97年5 月1 日第77場賽事)︰
比賽場地為臺南球場,暴龍隊對戰統一獅隊,暴龍隊由E○
○擔任先發投手,主投5 局,被安打數6 支,四壞球5 次,
失4 分,自責分4 分(惟E○○就本場次是否參與打假球犯
行,仍無積極證據足資認定,詳參後述理由之說明);P○
○擔任中繼投手,投3 局,被安打數3 支,失1 分,自責分
1 分;安立奎擔任後援投手,投1 局,四死球1 次,但未被
擊出安打,亦無失分;拿破崙擔任三壘手,4 打數1 安打,
被三振1 次;陳克帆擔任捕手,2 打數2 安打;D○○擔任
中外野手,3 打數1 安打,被三振2 次。比賽結果暴龍隊以
8 比5 贏得比賽,故此場放水球運作失敗。
、第二場(即97年5 月15日第101場賽事)︰
比賽場地為新莊球場,La New熊隊對戰暴龍隊,暴龍隊由貝
力擔任先發投手(惟貝力此時尚未同意配合午○○打放水球
),主投8 局,被安打4 支,四壞球3 次,均無失分;拿破
崙擔任三壘手,4 打數無安打,被三振1 次;宇○○擔任二
壘手,2 打數無安打;D○○於7 局上場擔任中外野手,1
打數1 安打;陳克帆則於6 局上場擔任捕手,1 打數無安打
。比賽結果暴龍隊以1 比0 贏得比賽,此場放水球運作失敗
。
、第三場(即97年5 月25日第120 場賽事;起訴書誤載為97
年5 月28日第124 場】︰
比賽場地為新莊球場,兄弟象隊對戰暴龍隊,暴龍隊由V○
○擔任先發投手,主投1 局,被安打3 支,四壞球2 次,無
失分;Z○○接替擔任中繼投手,投3 局,未被擊出安打,
四壞球2 次,無失分;P○○擔任中繼投手,投3 局,被安
打2 支,四壞球2 次,失1 分,為自責分;E○○擔任後援
投手,投2.2 局,被安打4 支,四壞球3 次,失3 分,自責
分3 分;拿破崙擔任三壘手,4 打數1 安打;陳克帆擔任捕
手,4 打數均無安打,被三振1 次;D○○擔任中外野手,
5 打數無安打。比賽結果暴龍隊以3 比4 輸球,故此場放水
球運作成功。
、第四場(即97年6 月5 日第137 場賽事)︰
比賽場地為羅東球場,暴龍隊對戰中信鯨隊,暴龍隊由雷霸
龍擔任先發投手,投6 局,被安打8 支,4 壞球2 次,暴投
1 次,失4 分,自責分為3 分;拿破崙擔任三壘手,4 打數
2 安打,被三振1 次,失誤1 次;陳克帆擔任捕手,4 打數
沒有安打,被三振2 次;D○○擔任中外野手,4 打數皆無
安打,被三振2 次;宇○○擔任二壘手,4 打數1 安打,被
三振2 次。比賽結果暴龍隊以1 比6 輸球,故此場放水球運
作成功。
十、至97年5 、6 月間,G○○及庚○○認午○○利用運作球員
打假球下注簽賭獲利不佳(按即球員雖配合打假球,球隊卻
未如願輸球,或贏球分數超過讓分),遂先以管理球隊帳務
不清為由要求午○○將黃○○解僱,由庚○○接任球隊領隊
;G○○、庚○○2 人,遂基於前開與午○○、J○○等共
同之認識及意圖不法利益,另以不詳金額,僱用未○○擔任
米迪亞暴龍隊一軍管理員,並於97年5 月15日,向中華Y○
○○○申請登錄未○○為米迪亞暴龍隊一軍管理員後,即命
未○○探詢球員在比賽中打放水球之意願,且負責傳遞打假
球訊息,欲以自行建立之管道操控比賽結果。申○○於解除
米迪亞暴龍隊一軍管理員職務後,仍與午○○、G○○等人
基於上開共同犯意,於97年5 月15日向中華Y○○○○申請
登錄擔任該棒球隊一軍之練習生(嗣於97年7 月30日向中華
Y○○○○申請註銷練習生身分),而可隨同暴龍隊一軍管
理人員及球員自由進出比賽球場與球員休息區;再於97年6
月間,由申○○同時擔任二軍管理員。午○○、J○○2 人
則仍基於前接續犯意,雖午○○之人手已退出球隊一軍管理
,較不便直接運作打放水球,然仍一面同意G○○及庚○○
2 人,接手其原先建立之配合球員之聯繫管道,另一面亦要
求同時擔任二軍管理員與一軍練習生職務之申○○,繼續聽
命於庚○○,復要求申○○向伊報告庚○○之相關訊息,且
透過申○○並要求翻譯丁○○及吳昭輝仍聽從申○○之通知
,對於不願聽從庚○○、未○○命令之球員,即要求申○○
接受庚○○或未○○之指示後,再轉達或協調由丁○○向球
員傳達訊息;而在財務方面,對於願意配合打放水球之球員
,縱使該場次之比賽係由庚○○所運作,事後亦仍由午○○
向J○○之私人會計S○○領取款項,再透過申○○轉交配
合球員之酬謝金,以此方式與G○○、庚○○共同合意並接
續鞏固打放水球之管道。G○○及庚○○2 人於97年6 月間
起,復透過下列管道運作並藉此確立及穩固其等操控暴龍隊
打放水球之模式:
(一)、自97年6 月間起,由領隊庚○○親自或由球隊管理未○○向
暴龍隊球員Z○○、V○○、E○○、卯○○等人遊說為渠
等在比賽中打假球;另命申○○向球員鄭余亮遊說。其中Z
○○、V○○、E○○、鄭余亮等人同意以每打一場成功放
水球比賽可得酬金30萬元代價在比賽中打假球,而卯○○則
予以拒絕。
(二)、又未○○於97年7 月21日離職後,庚○○便僱請丙○○於97
年7 月22日進入球隊接替未○○擔任球隊一軍管理員職務,
並允諾除薪資外,每月再給付10萬元酬金以為渠探詢球員打
假球意願及傳遞打假球訊息之代價。另於97年7 月底,僱請
X○○作為英文翻譯,進入球隊內為渠探詢外籍球員打假球
意願及傳遞打假球訊息,X○○遂於97年8 月間,邀約貝力
與庚○○於臺北市某餐廳碰面,席間,庚○○要求貝力配合
打假球,貝力亦同意。
(三)、在G○○及庚○○建構上述打假球管道,且午○○、J○○
在知情並提供球員名單、要管理人員配合、事後向S○○領
取發放給配合球員酬謝金之共同犯意下,渠等即於97年7 月
至8 月間,透過未○○將在該場次運作打假球訊息告知申○
○及丁○○,約定以未○○在比賽前有無穿戴項鍊、手環、
球帽或穿著長、短袖緊身運動衣為打假球暗號後,再分別由
未○○告知Z○○、V○○及E○○;由申○○告知鄭余亮
、D○○、宇○○及P○○;由申○○告知吳昭輝轉告陳克
帆;由丁○○告知貝力、力歐、雷霸龍與拿破崙,貝力的部
分尚同時由丙○○、X○○告知確認,且告知前開同意配合
之暴龍隊球員,如有上場者即找機會打假球,尚未上場者則
在休息區待命等待上場機會,而共同運作下列第五場及第六
場暴龍隊打假球之賽事:
、第五場(即97年7月16日第200場賽事):
比賽場地為新莊球場,由中信鯨隊對戰暴龍隊;暴龍隊由貝
力擔任先發投手,主投4.2 局,被安打3 支,四壞球5 次,
且失誤1 次,失分3 分,均非自責分;雷霸龍中繼投2.1 局
,被安打2 支,四死球4 次,失分4 分,其中3 分為自責分
;鄭余亮擔任後援投手,投2 局,被安打2 支(包括被全壘
打1 支),失分3 分,其中2 分為自責分;拿破崙擔任三壘
手,5 打數1 安打,失誤2 次;陳克帆擔任捕手,5 打數2
安打;D○○先發擔任中外野手,於比賽中則改調為右外野
手,合計4 打數3 安打;宇○○擔任二壘手,5 打數3 安打
。比賽結果暴龍隊以7 比10輸球,故此場放水球運作成功。
十一、【茲為明全案之經過,一體敘述之】天○○既代表米迪亞
公司同意以賽亞公司名義承接球隊,並使球隊取得「米迪
亞」冠名權後,與C○○2 人均係受米迪亞公司及賽亞公
司委任處理暴龍隊業務之人。其等均明知或可得而知,若
球隊內有人操控球員在比賽中打假球,將嚴重損害球隊(
即賽亞公司)營運與冠名公司(即米迪亞公司)之商譽,
本應竭力防止或阻止類此事件之發生;且於97年4 月間,
領隊黃○○於得知午○○要求B○○等多名球員配合打假
球,並另給予酬謝金(有部分球員已退還各該款項,均詳
如前述)一事後,曾將此事報告C○○;再,黃○○於97
年5 月7 日離職前之某時,亦曾向天○○提及午○○可能
在運作球員打假球,天○○亦向黃○○表示球隊內有人向
他檢舉申○○要求球員打假球等情,天○○、C○○2 人
從97年4 、5 月間起,即已知悉暴龍球隊之大股東午○○
及其指派之球隊管理員申○○等人,有運作球員打假球之
情形。另職棒聯盟亦於97年5 月間起,發現暴龍隊數場比
賽有異常情形後,要求天○○及球隊進行查證並予回覆,
然,暴龍球隊於斯時仍稱比賽沒有問題,並於97年7 月15
日領隊會議中,由C○○及總經理I○○出席且公開聲明
球隊絕對沒有涉賭一事。嗣職棒聯盟於97年7 、8 月間,
又一再接獲檢舉,即分別於97年7 月18日、97年8 月28日
函請暴龍隊查證並說明,惟該球隊均未有具體回覆、說明
或處理。天○○與C○○2 人,既從97年4 、5 月間起,
即已知悉股東在球隊內運作打假球,又知悉職棒聯盟亦要
求球隊查證並回覆之下,竟意圖為午○○等人之不法利益
,且不違背其等本意,放任或默許午○○、J○○、G○
○、庚○○等人操控球員打放水球,而違背其等受委任處
理暴龍球隊業務之任務,致生損害於米迪亞公司與賽亞公
司【此部分,為起訴之事實,本院就此被告2 人部分,均
另行判決,先此敘明】。
十二、於97年7 月23日,天○○以「dadny (小新)」為名,在
臺灣大學「PTT 」網站(ptt.cc)中之暴龍隊(T-REX )
看板網頁張貼「球隊難管的真相」文章,內容指述暴龍隊
球員涉嫌收受金錢、打放水球情事,G○○、庚○○因認
天○○所為已影響渠等運作球隊打放水球,遂表示欲退出
球隊營運取回股資。天○○、C○○、午○○、J○○與
G○○經數次談判後,約定以97年9 月1 日作為G○○退
出日。G○○、庚○○遂再接續前開打放水球賺取賭金之
犯意,在奧運結束、球季復賽並即將退出球隊管理前,運
作球員打放水球,午○○、J○○則仍接續上揭犯意,以
要求球隊管理人員配合、事後發放配合球員酬謝金之方式
協助G○○、庚○○2 人。G○○、庚○○即於97年8 月
27日在新竹球場舉行之第227 場例行賽、對戰隊伍為暴龍
隊與兄弟象隊之比賽中,運作第六場之打放水球比賽:
、第六場(即97年8 月27日第227 場賽事):
比賽場地為新竹球場,由暴龍隊對戰兄弟象隊;庚○○先
於97年8 月26日在淡水宿舍面告丙○○翌日(即27日)比
賽中要打放水球,並命其轉告知宇○○、D○○及X○○
。丙○○遂依庚○○之命,分別於26日晚間在宿舍內告知
宇○○、於27日比賽開賽前在球場內告知D○○及X○○
,並由X○○轉告貝力。該場比賽中,暴龍隊由貝力擔任
先發投手,主投6.1 局,被安打8 支,四死球3 次,暴投
1 次,失分7 分,其中1 分為自責分;宇○○先發擔任二
壘手,2 打數1 安打,被三振1 次,失誤1 次;D○○於
比賽中接替擔任中外野手,1 打數無安打。比賽結果,暴
龍隊以2 比7 輸球,故本場放水球運作成功。
十三、97年9 月1 日,G○○、庚○○、丙○○、X○○等人均
退出球團後,午○○、J○○即仍基於前接續犯意接手管
理,並以先前建立之管道,指示球員打放水球,而於97年
9 月9 日在新莊球場舉行之第250 場例行賽、對戰隊伍為
暴龍隊與中信鯨隊之比賽中,運作第七場之打放水球比賽
:
、第七場(即97年9 月9 日第250 場賽事):
比賽場地為新莊球場,由暴龍隊對戰中信鯨隊;午○○先
於97年9 月8 日透過戌○○電話聯繫申○○及吳昭輝2 人
至前述午○○集團位在蘆洲之辦公室,並面告翌日(即9
日)比賽中要打放水球。申○○返回淡水宿舍後,便於9
日凌晨,接續面告暴龍隊球員D○○、鄭余亮及翻譯丁○
○等人9 日要打放水球之訊息,另由吳昭輝於開賽前面告
球員陳克帆,丁○○亦於開賽前面告球員力歐及貝力有關
此場次要打放水球之訊息。此場比賽,暴龍隊由貝力擔任
先發投手,主投4 局,被安打4 支,四壞球3 次,失分4
分,皆為自責分;D○○擔任中外野手,4 打數1 安打;
陳克帆擔任捕手,4 打數3 安打。比賽結果,暴龍隊隊以
4 比5 輸球,故本場放水球運作成功。
十四、暴龍隊中之陳克帆、D○○、鄭余亮、P○○、V○○、
Z○○、宇○○、E○○、貝力、雷霸龍、安立奎、拿破
崙、力歐等本國籍與外國籍球員,為午○○、G○○、庚
○○、J○○等人在上述比賽中打放水球後,午○○遂依
其約定,自S○○處取得款項後,由午○○自行或透過申
○○、吳昭輝、未○○將酬謝金交付D○○、陳克帆、鄭
余亮、宇○○、P○○、V○○、Z○○、E○○等本國
籍球員;外籍球員部分,則另由午○○命申○○、酉○○
、辰○○、巳○○等人,或由S○○自行及命不詳之成年
人至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蘆洲分行等銀行,分別匯款至貝力
提供其配偶Martina Bailey設在斯洛伐克(Slovakia)
TATRA BANK、帳號「0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拿破
崙提供設在多明尼加Banco Popural 銀行、帳號「000-00
0-000 」號、戶名「Manuel Fortunado Torres 」之帳戶
,雷霸龍提供設在多明尼加Banco de Reservasl銀行、帳
號「00-000 -0000-0」號、戶名「Rosa Aguino Peres 」
帳戶,力歐提供渠本身設在美國Washinton Mutual銀行,
帳號「00 00000000 」號之帳戶;或係由午○○以美元之
現金或新臺幣之現金透過丁○○交付予拿破崙、雷霸龍、
安立奎及力歐;另拿破崙及雷霸龍於97年7 月26日及同年
月21日遭球團解僱返國前,午○○亦分別給予2 人美金5,
000 元之謝款。暴龍隊同意配合午○○、G○○等人打放
水球之本國籍、外國籍球員與球隊管理人員等,分別取得
酬謝金額情形如下:D○○收受110 萬元、陳克帆收受90
萬元、P○○收受20萬元、宇○○收受40萬元、鄭余亮收
受30萬元、V○○收受10萬元以上、貝力收受美金5 萬元
、拿破崙收受美金3 萬3,000 元、雷霸龍收受美金3 萬4,
000 元、力歐收受美金1 萬9,000 元、安立奎收受美金5,
000 元;Z○○、E○○則均係由未○○負責交付款項,
其中Z○○收受10萬元,E○○收受100 萬元;申○○每
月收受原有薪資外之酬金約3 至5 萬元,期間7 個月,總
計收受35萬元;丁○○每月收受原有薪資外之酬金5 萬元
,期間4 個月,總計收受20萬元;X○○收受原有薪資外
之酬金3 萬元;黃○○、吳昭輝均尚未分得原有薪資外之
酬金款項;丙○○則於尚未收受約定原有薪資外之10萬元
時,即遭球隊解聘而未領得。
十五、午○○、J○○、G○○及庚○○等人,為求不法利益,
利用上開手法,在上述7 場比賽中,以打放水球之手段操
控比賽結果而賭博財物,如運作成功,即使不知情之簽注
站組頭U○○、玄○○、R○○、寅○○等人(4 人另犯
刑法第268 條罪名之犯罪事實,詳如十六所述)及不知情
之不特定對賭賭客陷於錯誤而為錯誤之評估,並予以接受
簽注參與對賭或下注相與對賭。其中午○○係以電話或親
赴U○○、玄○○與R○○在臺中縣大雅鄉○○○路37巷
15號13樓經營之職棒簽注站,暨以電話方式向真實姓名年
籍不詳之「阿輝」、「祥友」等人下注簽賭,另外再由酉
○○、辰○○、巳○○及戌○○使用個人在「火牛」(網
址不詳)、「翔翔」(網址為rich5899.net)、「金字塔
」(網址不詳)、「金礦」(網址為kkk800.net),以及
寅○○提供在「任你博」(網址不詳)、「大西洋」(網
址不詳)、「金礦」(網址為kkk800.net)、「東京」(
網址為www.tokyo888.net)、「皇家」(網址不詳)、「
太陽城」(網址為amon-re888.com)等賭博網站帳號下注
。而午○○之友人M○○、亥○○,亦有於前開暴龍隊97
年度職棒球季比賽場次之期間,以電話向上稱之U○○、
玄○○、R○○經營之職棒簽注站簽賭下注。午○○等人
以下暴龍隊對戰隊伍「贏」或「打分洞」(即利用不同組
頭開不同盤,利用讓方差下注改變賠率)方式下注,每次
比賽總計下注金額800 萬至1,200 萬元不等。在上述7 場
比賽中,除97年5 月1 日、97年5 月15日2 場賽事因暴龍
隊贏得勝利而未順利詐得賭金外,其餘5 場總計共詐得4,
500 萬元以上不法款項。
十六、U○○、玄○○與R○○基於意圖營利之單一犯意,先加
入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小林」之成年男子所提供「
漲停板」(網址為www.banana888.com/go/ )、「眾博」
(網址為aa.pp168.cc )等賭博網站,並亦分別擔任下列
各該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提供多家賭博網站之會
員:(1)、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阿路米」之成年男子
所提供「拉斯」(網址為SLK550.com)、「太陽城」(網
址為am on-re888.com );(2)、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
「百九」之成年男子所提供「馬德里」(網址為gt555.co
m )、「翔翔」(網址為rich5 899.net );(3)、真實姓
名年籍不詳、綽號「阿昇」之成年男子所提供「新全球」
(網址為ku888.net )、「天下」(網址為ts889 9.net
)、「101 」(網址不詳)、「鑫天下」(網址為ag.ts8
899.net );(4)、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阿光」之成
年男子所提供「金磚」(網址為kkk800.net)、「東京」
(網址為www.tokyo888.net)、「法老王」(網址為www.
max568.com)、「葡京」(網址為win666.us )、「力力
」(網址為www.pt58.net);(5)、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
號「蘇董」之成年男子所提供「3A」(網址為www.aaa588
.com),因而取得上開各賭博網站會員之帳號、密碼等資
料後,即自97年3 月初起,由具有共同意圖營利之犯意之
R○○提供其位在臺中縣大雅鄉○○○路37巷15號13樓居
處即公眾得出入之賭博場所,以招攬午○○、寅○○、M
○○、亥○○等賭客向其等下注簽賭,再由其等利用電腦
設備,透過網際網路連結至上開賭博網站,輸入其個人配
發之帳號、密碼後,依據前述賭博網站開出中華職棒等運
動賽事之賭盤,以讓分、高低分、走地、對碰、過關等方
式,利用電腦設備線上下注,嗣後經U○○與玄○○、R
○○等人,核對計算其等招攬賭客簽賭輸贏之款項後,再
與午○○等賭客會員朋分下注金額之佔成、退水、退佣獎
金,賭客會員每下注簽賭新臺幣(下同)1 萬元,即可由
R○○獲得抽佣10至150 元不等之金額,而以如上方式,
由架設前開賭博網站之人與其等自行招攬之賭客對賭財物
,或由午○○等賭客向U○○、玄○○與R○○等人直接
下注對賭。
十七、案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本院核發搜索票
分別於97年10月8 日、97年10月29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
北市調查處循線前往多處地點搜索查獲,並扣有物件(
本判決略);另R○○於97年10月9 日,自行提出物品經
扣押。全案經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移由臺灣板橋地
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壹、程序部分(即證據能力有無之認定):
一、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
者外,不得為證據;被告以外之人於偵訊中向檢察官所為之
陳述,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外,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
159 條第1 項、第159 條之1 第2 項分別定有明文。而所謂
不可信情況之認定,法院應審酌被告以外之人於陳述時之外
在環境及情況,例如:陳述時之心理狀況、有無受到外力干
擾等,以為判斷之依據,故係決定陳述有無證據能力,而非
決定陳述內容之證明力(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
項89參照)。職是,被告以外之人前於偵查中已具結而為證
述,除反對該項供述得具有證據能力之一方,已釋明「顯有
不可信之情況」之理由外,皆得為證據。
二、查本案證人等,在檢察官偵查時,均係以證人之身份,經檢
察官告以具結之義務及偽證之處罰,經其等具結,而於負擔
偽證罪之處罰心理下所為,係經以具結擔保其等證述之真實
性。又司法實務運作上,咸認偵查中檢察官向被告以外之人
所取得之陳述,原則上均能遵守法律規定,不致違法取供,
可信性極高,因而明定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外,得為證據
。亦即,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依法應具結者已具結,向檢
察官所為之陳述,原則上具有證據能力,於例外「顯有不可
信之情況」,始不具證據能力。故本件證人等於檢察官訊問
時之證述,並無證據顯示係遭受強暴、脅迫、詐欺、利誘等
外力干擾情形,或在影響其等心理狀況致妨礙其等自由陳述
等顯不可信之情況下所為。其等於偵訊時之陳述既無顯不可
信之情況,依上開說明,自有證據能力。均先陳明。
貳、實體部分:
一、訊據被告等矢口否認有何公訴所指如上犯行,茲就被告等之
辯解暨其等選任之辯護人所提辯護,臚列如下:
甲、被告E○○辯解部分:就是因為不配合打假球才被封殺,被
釋出時,I○○說是高層說的,說我戰力不符;沒有拿100
萬,也不曉得什麼100 萬的事情;E○○否認起訴書所載之
事實及罪名;被告E○○供稱,其從未配合午○○、庚○○
於比賽中打放水球,亦從未與庚○○、未○○商議,同意為
渠等在比賽打放水球,更絕無收受任何不法利益。是以,否
認共同以打放水球方式以操縱比賽結果詐取財物之情,故而
為無罪之答辯。辯護意旨略以:「申○○之供述並不足作為
積極證明,被告堅詞否認有為午○○打放水球以及收取不法
利益之情。況查,申○○於97年10月21日偵訊中供述:「(
問:E○○有無收錢打假球?)答:我有問他要不要打假球
,但態度不明,他沒有明確表示要還是不要。我也忘記我到
底有無把錢交給他。我在97.3、4 月球季剛開始承午○○之
命去找他的,他當時的態度是要給他,他就收,若不要給他
,他就不要了。我現在忘記他到底有沒有收」(97年偵字第
29033 號卷第243 頁)、於97年10月27日調查局供述「(問
:你前述未○○會在準備打放水球前通知V○○及E○○,
該2 名球員係由何人於何時開始聯繫?詳情如何?)答:…
,E○○在一開始拿月薪時態度就不是很確定,我不能確定
E○○有沒有拿錢,…」(97年偵字第29033 號卷第317 頁
)、97年10月27日在偵訊中供述「(問:你有辦法確定,E
○○及V○○有沒有拿到錢嗎?)答:我忘記E○○有沒有
領每個月額外加十萬元的部份,…」(97年偵字第29033 號
卷第322 頁)、「(問:你是直接向午○○拿錢後,再找時
間在宿舍裡發給Z○○、V○○、E○○、D○○、鄭余亮
、宇○○;P○○這些本國球員嗎?)答:…,E○○我忘
記了,…」(97年偵字第29033 號卷第322 頁)等,足見申
○○對於被告E○○是否配合打放水球、是否收取不法利益
等情,均未能肯定,自難作為積極證明。次查,被告亦否認
有同意配合庚○○、未○○等人打放水球以及收受不法之利
益之情。複查,申○○雖於97年10月27日在偵訊中供述:「
(問:Z○○、V○○、E○○這三名球員,是未○○負責
通知打放水球的訊息嗎?)答:應該是這樣,因未○○進來
後,他就跟我講,我不用再去管V○○及E○○,我印象中
,未○○好像跟他們二人是同鄉。因未○○以前也是打棒球
的。」(97年偵字第29033 號卷第321 頁)云云,然對於被
告與未○○間是否確有協議、內容為何等等,均無法為積極
之證明,自難單憑其臆測之詞,即推認被告配合未○○、庚
○○等人打放水球。況查,申○○於97年10月27日在偵訊中
供述「(問:你就是負責聯繫Z○○、V○○、E○○以外
的陳克帆、D○○、鄭余亮、宇○○、P○○這些本國球員
嗎?)答:是」(97年偵字第29033 號卷第321 頁至第322
頁)云云,亦足見其並未與被告聯繫放水球事宜。此外,申
○○於97年10月27日調查局供述:「(問:庚○○透過你與
未○○及丁○○向Z○○、V○○、E○○、陳克帆、D○
○、鄭余亮、宇○○、P○○、雷霸龍、拿破崙、安立奎、
貝力及力歐等球員運作打放水球後,庚○○分別交付球員金
額若干?如何交付?)答:…。Z○○、V○○、E○○的
錢都是未○○在處理,我也不知道未○○向誰拿錢。」(97
年偵字第29033 號卷第317 頁)、於97年10月27日在偵訊中
供述「(問:Z○○、V○○、E○○的錢,都是未○○在
處理的嗎?)答:可以這麼說。因為這三位球員的錢,後來
就不是我負責。」(97年偵字第29033 號卷第322 頁)云云
,足見申○○亦未見聞被告有收取不法利益之情。準此,即
知按其供述並未能積極證明被告有收取不法利益之事實。證
人甲○之證詞係傳聞之詞,亦無法為積極證明,證人甲○所
證稱之教唆球員打放水球之方式,乃由申○○轉述而來之傳
聞之詞,有其於97年10月22日在調查局證述:「(問:包昌
達如何自午○○取得打放水球之方法?)答:…至於他們後
來如何共同教唆球員打放水球,據申○○所述,…,而詳情
要問包昌達等人才知道」(97年偵字第29033 號卷第273 頁
及273 頁背面)、同日於偵訊中證述:「(問:包昌達如何
自午○○取得打放水球的方法?)答:…,至於他們後來如
何共同教唆球員打放水球,據申○○所述,…,而詳情要問
包昌達等人才知道」云云可按(97年偵字第29033 號卷第27
7 頁)。足見,既係自他人傳聞而來之詞自不足採信。證人
甲○亦無法就被告E○○是否同意配合庚○○、未○○打放
水球為積極之證明,此從證人甲○於97年10月22日於調查局
供述:「(問:包昌達接任領隊後,有無與球員接觸探詢打
放水球?管道如何?)答:有的,包昌達找了V○○、E○
○及Z○○等3 名球員打放水球,而未○○原本就認識V○
○及E○○,因此包昌達是透過未○○與V○○、E○○及
Z○○接觸,但詳細接觸過程及所談代價要問他們自己才知
道」(97年偵字第29033 號卷第273 頁背面)、同日於偵訊
中證述:「(問:(包昌達接任領隊後,有無與球員接觸探
詢打放水球?管道為何?)答:有的,包昌達找了V○○、
E○○及Z○○等3 名球員打放水球,而未○○原本就認識
V○○及E○○,因此包昌達是透過未○○與V○○、E○
○及Z○○接觸,但詳細接觸過程及所談代價要問他們自己
才知道」(97年偵字第29033 號卷第277 頁背面)。足見,
縱有甲○所謂接觸之情,然證人甲○之證述仍然無法就被告
是否配合打放水球為積極之證明,自難逕採為不利被告之認
定。準此,證人甲○之證述,尚不足作為對被告所涉犯嫌之
不利證明。末查,同案被告午○○於其準備書狀中亦供稱「
從未直接或間接交付打放水球之酬金給被告」(見被告午○
○98.2.17 準備書狀),自難認被告涉有犯嫌。證人午○○
於鈞院99年5 月19日審判期日指稱:剩下一兩局,E○○討
價還價,E○○談到100 萬,我們叫管理跟他說,這場一定
要輸球因為對方也放水,後來價錢談到一百萬才放水成功,
米迪亞才輸球,後來這一百萬我是從S○○那邊,我有請她
記下來,怕我自己忘記,那一場是庚○○他們操作,但出問
題快要輸掉,當時管理是未○○,我問他們這一場為什麼花
那麼多錢,他們告訴我這件事情,一百萬交給『庚○○那邊
的人」云云。惟查:證人午○○於99年7 月14日審判期日證
稱:「( E○○如何在一、兩局內跟你達成100 萬的協議?
) 之前就已經和他談過、聊天,後來跟他談的不是我們,當
天那場球是現場的管理,我忘記名字了,啊、是剛來的管理
未○○,我不在現場,除了未○○我不知道還有誰跟他談。
」,「( 所以100 萬不是你跟他談的?) 不是」,「( 誰跟
他談的?) 當天簽賭的人都在一個地方,不曉得是誰打的電
話,打到球員休息是跟E○○溝通,談妥之後才讓他上去投
。」,「( :你是聽誰說已經跟E○○達成協議?) 庚○○
那邊的人,不是庚○○。」,「( :所謂庚○○那邊的人,
什麼意思?) 之前我就已經解釋過,剛開始是我在處理這個
事情,後來有一些問題,認為我在裡面亂搞,所以5 、6 月
時,我就交接給庚○○他們去做。」,「( :你是否知道庚
○○那邊的人跟E○○怎麼談?) 我都是聽他們說的。」,
「( :你說簽賭的人都在一個地方,在場的人有誰?) 庚○
○那邊有兩、三個人,我這邊只有我。」,「( 檢察官問:
庚○○那邊兩三個人你認識嗎?) 我不認識」,「( 審判長
問:庚○○那邊的人打電話跟球場聯絡時,你是否在場?)
我在旁邊,他們講話我聽得到。」,「( 審判長問:你說『
我聽他們說的』,是否當場轉述?)是,它們通完電話後,馬
上轉述,因為我們不能把作假球的成本提高,本來說好30萬
,後來提高。」,「( 審判長問:你說之前跟E○○聊過,
是何情形?)有聊過打假球的事,我還沒提出要他配合打假球
,他自己在外面的交往也很複雜。」足證午○○並未親自與
被告洽談且亦不知係誰與其洽談,而係聽他人說的,係「轉
述」,不惟未能明確指明係何人與被告達成協議,僅泛指「
庚○○那邊的人」云云。足証其所指稱均不實在,且均屬傳
聞證據,並無證據能力。證人庚○○於99年6 月9 日審判期
日證稱:「(檢察官問:午○○證稱,有一次他拿一百萬給
你那邊的人,這一百萬是打放水球用的,事實是否如此?)
不是,他胡說八道,我有拿過一百萬現金,那是上次球員的
獎金沒發,我跟G○○拿的,在下南部比賽之前,前一天晚
上我拿到宿舍,拿給管理小劉依照名冊發給教練及球員。」
又庚○○在99年7 月12日審判期間內更明確的指出:「小劉
是球隊管理,我現在不記得他的名字,第二天就要下南部打
球,這是發給球員的獎金,已經積欠一個多月,球員、教練
反應身上沒有零用錢,我就連絡是否可以在去南部之前發出
來,這是全隊教練及球員的獎金。」,「每個人的獎金不依
樣,根據他們的打擊、球場上的表現算出來的,全隊幾乎都
有,約20人,但我不確定是100 萬還是200 萬。」基於上述
庚○○之證詞,指出午○○所稱之ㄧ百萬,應為庚○○對球
隊球員、教練所聲請之正當獎金,並非午○○所稱之給被告
E○○打放水球之酬金,且每個隊員幾乎皆有。顯證午○○
對該筆一百萬之指控並不實在。證人G○○於99年7 月12日
亦證稱:「(檢察官問:你對午○○所述,有拿給E○○10
0 萬,是庚○○那邊的人給的,我向S○○拿,庚○○叫人
到我這邊來拿,有何意見?)跟我沒有關係,我不曉得這10
0 萬的事。」,「(律師問:你有無交付庚○○款項,請他
轉交給E○○,做為打放水球之用?)沒有。」,「(律師
問:你有沒有囑託任何第三人,請庚○○轉交給E○○任何
款項,作為打放水球之用?)沒有。」益證午○○上開指控
並不實在,且G○○並未教唆被告打假球之事,更無所謂交
付款項之事。本案起訴書第13頁指稱:「午○○、G○○及
庚○○建構完成打放水球網路後,即於97年7 月16日第200
場例行賽比賽及其他不詳場次前,透過未○○將再該等場次
運作打放水球訊息告知申○○及丁○○,約定以未○○在比
賽前有無穿戴項鍊、手環、球帽及穿著長、短袖緊身運動衣
為打放水球暗號後,在分別由未○○告之Z○○、V○○及
E○○;…」云云,另證人申○○於99年6 月23日指稱:「
檯面下打假球的部份,我交接V○○跟E○○給他,這個很
快,就是跟他說,我也有跟V○○、E○○說,以後由未○
○負責。」云云,惟查證人未○○在98年10月12日審判期日
中證稱:「我在球隊擔任管理,管理球員、打雜宿舍的東西
,除了薪水我沒有額外的收入,哪些人打放水球,據我所知
,有D○○、拿破崙、雷霸龍,我知道的只有這些,…」由
未○○的證詞中可推斷,除了上述三人之外,未○○不他打
放水球之球員確切人數姓名有哪些。若真如上述E○○係由
未○○指揮打暗號提醒E○○要打放水球,代表未○○對被
告E○○打放水球之情應具備一定程度的認知。但若果真如
此,為何未○○皆未提及E○○之姓名?顯見上開指控並不
實在。證人S○○於鈞院99年7 月14日審判期日證稱;「我
不知道是不是球員,但他有叫我幫他記,我是記在一張白紙
上,他叫我寫姓並記明金額,好像是明細,加起來就是我給
他的錢,有一次是這樣;我最記得有一個『陳』,還有一個
『輔』,還有一個『拿」,這是比較特別,我印象比較深刻
。」云云,其證詞對被告E○○有影射其有打放水球收取酬
金之意涵,係對被告為不利的指控。且午○○亦附和指稱該
明細為其取得,並作證該明細記載之「輔」字代表E○○。
對於該筆明細,因午○○和S○○兩人互相附和證詞,但因
其具有一定之利害關係,均係蔡女單方面聽取午○○之陳述
予以記入上開明細,究無解於係午○○上開指證之延續,而
午○○之指證,已顯不實在,已如前述。本案容係午○○等
人集團內部利益糾葛問題,被告或係為人頭,若為此受不白
之冤,實為可嘆。被告E○○為新人,生活一向嚴謹,孝順
父母,且其資歷尚淺,照常理推論,豈有小蝦米對抗大鯨魚
之勇,面對午○○等人如此龐大之簽賭集團,是何德何能膽
敢向該集團討價還價?且於比賽當時一、兩局內( 午○○指
證) 討價還價高達100 萬元,午○○之指證在在與常情有違
。且被告自我要求甚高,亦相當遵守球隊隊規,按其認真進
取之性格,實難想像會有配合打放水球之情事。綜上所陳,
即知本案之積極證據尚嫌不足,按訴訟法上「罪證有疑,有
利被告」之採證法則,自應為被告有利之認定。為此請為被
告無罪之諭知等情」,為被告等提出事實上暨法律上之辯護
。
乙、被告Z○○、宇○○辯解部分,均略以:沒有打假球也沒收
錢等。
貳、本院認定被告宇○○、Z○○、E○○等人,各具有公訴所
指犯行之證據暨各該聲請傳喚證人等,經本院實施交互詰問
所得心證,臚列並說明如下:
一、證人午○○首先證述略以:「認識被告天○○,綽號小新;
認識被告C○○,我都叫他郭特助;認識申○○,我都叫他
家慶;見過被告宇○○一次,不知道宇○○的綽號,忘記在
什麼場合見過宇○○了;見過被告P○○一次,很久了,我
都只見過他們一次;見過被告E○○一次;不認識被告Z○
○,沒有見過;我不知道P○○、E○○的綽號;見過被告
V○○一次或兩次,我有去球隊的時候看過,不曉得V○○
的綽號,我有聽家慶講,賴皮是V○○;(你的綽號是什麼
?)流氓;(別人怎麼叫你?)都叫林董或綽號;(綽號林
桑的人是誰?)林桑就是我,但很少有人這樣叫我;...
(關於本件起訴第1 場97年5 月1 日台南球場暴龍隊VS統一
獅、第2 場97年5 月15日新莊球場La new熊VS暴龍隊、第3
場97年5 月28日新莊球場兄弟象VS暴龍隊、第4 場97年6 月
5 日羅東球場暴龍隊VS中信鯨隊、第5 場97年7 月16日新莊
球場中信鯨VS暴龍隊、第6 場97年8 月27日新竹球場暴龍隊
VS兄弟象、第7 場97年9 月9 日新莊球場暴龍隊VS中信鯨,
請問這7 場球賽是由誰主導打放水球?)前面4 場是我主導
的,後面第5 、6 場應該是領隊庚○○,最後一場我們原本
有計劃要放水,但後來取消,但不曉得庚○○有沒有做;(
你如何傳遞打放水球的訊息給本國籍的球員?)我是透過申
○○;(上開本案起訴第一場到第七場比賽,有哪些本國籍
球員被你操縱打放水球?)當初都是我叫申○○去接觸的,
他們有接觸到什麼程度我不清楚,他回來跟我講有誰有誰;
(你知道有哪些本國籍球員?)我知道的人有D○○、陳克
帆,其他都是申○○聯絡的;(你是不是因為被告在場有壓
力所以沒有辦法回答?)不是,我不知道他們到底有沒有,
我沒有拿錢給他們,我只有拿錢給申○○,裡頭我知道應該
還有Z○○、宇○○,其他我就沒有很直接接觸;(請說明
你直接接觸Z○○打放水球的過程?)我沒有跟Z○○碰過
面,是由申○○跟他接觸,宇○○我有跟他碰過一次面;(
請你詳細說明你接觸宇○○打放水球的過程?)我只跟他見
過一次面,後來要打放水球,都是由申○○出面;【辯護人
W○○律師起稱:請求證人申○○隔離。審判長請證人申○
○暫離庭,證人午○○繼續回答。】我只跟他見過一次面,
那次見面的地方應該是一家鋼琴酒吧,那時候好像是我拿錢
給申○○,申○○要轉交錢給他,就是之前有打放水球的錢
,這事是打球之後的事情,給多少錢我忘記了,現場就只有
我們3 個人;(這次見面,你把錢拿給申○○,你有看到申
○○把錢交給誰?)我叫他交給宇○○,但我沒有看到;(
那你怎麼知道申○○有交錢給宇○○?)很多球員我都沒有
直接拿錢給他們,都是申○○轉交;(你把錢交給申○○時
,宇○○有無在場?)應該沒有,我是在路上把錢交給申○
○;(宇○○跟你們一起去鋼琴酒吧,還是他另外去?)他
另外去;(依你所述,你知道宇○○、Z○○有幫你打放水
球,請問他們兩個人各拿到多少謝款?)我知道宇○○確定
有,Z○○部分,是庚○○跟我提的時候,我知道庚○○他
們有用過他,也是透過申○○找他;(你知不知道他們拿到
謝款的金額?)Z○○我沒有拿過給他,宇○○謝款的金額
好像是20萬還是30萬;(本案起訴上開第一場到第四場比賽
,打放水球下注簽賭,你一共贏了多少錢?)我們結算下來
,扣掉開銷,結餘4 百多萬元,其中有兩場放水失敗,兩場
成功,賺2 千多萬元,兩場失敗賠了1 千多萬元,兩次抵銷
賺了4 百多萬;(你說結餘4 百多萬,有沒有扣掉給球員的
謝款?)是扣掉之後;(如果沒有扣掉球員的謝款,四場球
賽可以賺多少錢?)應該5 、6 百萬;(2 場失敗的球賽要
不要給球員謝款?)應該沒有,但因為有配合,所以有給獎
金;(本案起訴第5 場、第6 場比賽打放水球,你有沒有下
注簽賭?你一共贏了多少錢?)這2 場沒有,因為都是已經
打完放水球我才知道;(這兩場打放水球,是誰下注簽賭?
)應該是庚○○他們;(庚○○他們賺的錢最後到哪邊去?
)我交給J○○他們,這列為公帳;(前面4 場球賽你賺的
錢也是列為公帳還是另外做帳?)列為公帳;(可否解釋何
謂公帳?)球隊開銷已經沒有辦法支付時,我跟J○○他們
聊一下,但沒有很明確的講,只說要利用球隊賺錢,支付球
員薪資;(管公帳的人是誰?)S○○;(她是誰的秘書?
)J○○;(庚○○主導打放水球的那兩場比賽,你知道庚
○○下注賺了多少錢?)好像1 千多萬;(這1 千多萬有沒
有扣掉給球員的謝款?)這我不是很清楚,那時候球隊的開
銷就是拿這些錢去支付;(本案起訴的第7 場比賽,打放水
球下注簽賭,你一共贏了多少錢?)這場我們本來有計畫,
後來取消,原本我們有計畫要實施,後來取消,通知申○○
讓比賽順其自然,申○○有沒有取消我忘記了,我原本有下
注,本來要放水,所以下注對方,後來取消就又下注我們球
隊,變成兩邊都下注,我忘記那場比賽差幾分,如果差很多
的話,就會賺錢;(如果打放水球沒有取消的話,你會如何
下注?)就找組頭或電腦,一直下注暴龍隊會輸;(你的意
思是因為最後一場打放水球,你有取消,所以你改成兩邊都
下注才賺錢?)兩邊都下注不一定會賺錢也不一定會虧錢,
但會影響賠率,就算是輸的話也會輸少一點,贏會贏很多;
(最後一場你兩邊下注簽賭,共贏了多少錢?)好像贏了幾
百萬,詳細數字忘記了;(最後一場贏的錢是算公帳還是私
人的帳?)我都拿去繳球隊的費用,後期J○○他們已經退
出,我拿這些錢去繳球員的薪資;(最後一場你有沒有付給
球員謝款?)外籍球員給獎金,沒有謝款,因為後來取消他
們不高興,我就說給他們獎金;(最後一場你是什麼時候通
知申○○取消?距離比賽開始前多久?)比賽前,約一個小
時至半個小時左右;(你是怎麼通知申○○的?)這麼久忘
記了;(最後一場你有沒有付給本國籍球員謝款或獎金?)
好像沒有,因為太久了,我也忘記了;(米迪亞暴龍隊的老
闆是誰?)天○○;(你跟C○○的關係是什麼關係?)當
時就是黃○○介紹我們認識這樣而已;(你跟辰○○什麼關
係?)兄弟;(位於臺北市○○○路的鑫總汽車商行是誰開
的?)我朋友亥○○;(BMW 廠牌車牌號碼0688-DQ ,這汽
車是誰的車?)我的車;(該車是登記在辰○○名下?)是
;(是借名登記?)原本是我弟要買,後來我買下,他說不
要,就由我使用,錢是我出的;(該車後來誰使用?)該車
我原本要賣給C○○,後來因為貸款的時候還沒到,就發生
事情,就是球隊的事情,我的貸款到11月,我說到11月,我
才有辦法過戶給他,他要開的話,我就暫時借給他開;(你
什麼時候交付該車給C○○?)應該是97年6 至8 月間;(
到本件檢調查獲為止,C○○使用該車使用多久?)使用到
本案被查獲為止;(案子被查獲以後,車子誰使用?)車子
他還是有使用,因為他要跟我買,後來他說事情變這樣子,
就不要買了,我說隨便;(C○○有沒有付該車的任何價款
?)當時有先付10萬元要給我,我說等過戶之後再給我;(
你原本要用多少錢賣給他?)135 萬;(貸款多少?)貸款
那時候剩下幾十萬,到11月到期;(你說幾十萬是多少錢?
)應該剩2 、30萬左右;(該車有沒有過戶給C○○?)就
是沒有辦法過戶,因為我的貸款還沒有繳清;(你是不是有
預備將該車過戶給C○○在準備文件?)我跟他說貸款還沒
有到沒有辦法過戶,要等貸款都繳清才有辦法;(請問你打
放水球下注簽賭操作的資金高達數千萬,為何20幾萬的貸款
這種小錢卻不繳清?)貸款是月繳,原本是我弟弟要買,由
他貸款;(你說C○○要買,那20幾萬這種貸款的小錢,你
為何不立即繳清完成買賣交易?)C○○錢還沒有籌夠,我
就說我繳清,他的錢也籌夠,再把錢給我並辦理過戶;(你
貸款還沒有繳清,為何要把該車由買賣改成出借給C○○?
)那時候C○○說他的車子借給他的業務開,他沒有車子開
,本來我帶他去亥○○那裡要買車,後來該車我沒有在開,
他問我多少錢,我說車行估多少錢,我就賣給他多少錢,我
賣給他也是行情價;(該車的貸款是誰在繳?)是我在繳;
(綽號小吳的人是誰?)我不認識;(你知不知道有個賽亞
公司的員工綽號小吳?)不知道;(提示97年度偵字第2903
3 號卷B 第163 頁反面及169 頁反面的下兩頁予證人閱覽;
關於97年9 月13日零時57分42秒、1 時0 分10秒、1 時2 分
9 秒、1 時3 分57秒,這四通監聽譯文,C○○於調查局供
稱,是其與賽亞公司員工小吳的對話,對話內容是關於該車
準備過戶資料的事宜,請問事實是否如此?)這是有,當時
我們有一起去亥○○那裡,我貸款11月到期,亥○○跟我說
,乾脆等貸款繳清再來過戶,那時候C○○要先拿幾十萬給
我,他再去貸款,我想說這樣錢也不夠,就等貸款繳清再過
戶,就不用那麼麻煩;(請問貸款是11月到期,為什麼97年
9 月13日就在準備過戶的資料?)當時C○○跟我講,他要
拿車去貸款,看能不能過戶,我說等11月到期再過戶;(是
否因為C○○知道你在打假球,為了使C○○不講出去,所
以才給C○○這個使用該車的好處?)不是,該車我真的是
要賣給他;(那你就等他準備好價款交車即可,為何要提前
交付?)我跟他說先開看看,適合的話再買;(依照經驗法
則,先開看看適合再買的話,期間不會太長,你為何讓C○
○試開的期間高達2 至4 個月之久?)他開沒多久時,我有
問他是否確定要買,他說確定要買,我就把車子讓他繼續開
,到11月再拿錢,因為11月的時候車子可以再辦貸款;(你
為何在天○○於PTT 板爆料後,立即於97年7 月25日與辰○
○一起搭飛機跑到澳門?)這個原本就是我的行程,當時我
在澳門有與人一起投資賭場,因為當時有一些大陸的客人要
過去,我帶辰○○過去,到時我先回來,辰○○留下來招待
大陸客人;(天○○於PTT 板爆料後,於97年7 月25日之前
,你是不是有接到C○○電話,通知你天○○被檢調傳訊?
)有;(請問C○○打電話給你通知天○○被警調傳訊的目
的是什麼?)他跟我說球隊裡面有問題,他問我到底我有沒
有在球隊裡面搞一些有的沒有;...(請問C○○打這通
電話給你的時候,是不是C○○已經在使用上開BMW 車輛?
)我忘記了,好像有,又好像沒有,忘記了;(97年7 月25
日你出國,你是7 月28日回國?)是;(C○○跟天○○剛
好在97年7 月28日出國,請問你跟C○○、天○○,有沒有
在中正機場見面?)忘記了;(見面談什麼?)有見面,天
○○問我說,檢調有找他們,他說話很嚴厲的問我,我說不
可能、我沒有,我不承認這件事情;(怎麼剛好你們在桃園
機場見面?)那時候我剛好要回來,他們出國我不知道,他
們說那可不可以見個面,我說可以,就約好時間;(E○○
為何被米迪亞暴龍隊放進轉讓名單?)因為當時外面有一些
傳聞,我就直接跟C○○他們商量,外面的傳聞這樣,需不
需要對球隊做一些處理;(外面關於E○○是什麼傳聞?)
外面傳聞他有放水;(你知道E○○有沒有打放水球?)我
不是很確定;(你是不是有向天○○、C○○講說,你要退
股?)當初有;(退股你拿回多少錢?)我錢都還沒有拿到
,他還沒有付給我錢,他應該給我4 千萬,那時候他有開好
幾張支票,有一張有兌現,那張好像是2 千萬,我是找J○
○一起入股,J○○也有4 千萬,所以天○○應給我們8 千
萬,該2 千萬被J○○拿走,另外天○○有給我1 千萬,後
來又被他借走;…(0000000000是誰的號碼?)那麼久忘掉
了;不認識綽號小樓的人;(你認不認識張廣元?)見過一
、兩次面;(張廣元的綽號是什麼?)就叫廣元;(提示97
年度他字第4107號卷第80頁及該頁反面予證人閱覽;97年9
月10日0 時51分2 秒,這監聽譯文是誰跟誰的對話?)誰的
對話,我忘記了,我不確定是不是我的對話;(對話中「老
的」指的是誰?)就是張廣元;(對話內容講什麼?)J○
○有跟張廣元借錢,他們要退股的話,應該是對我,當時講
什麼忘記了,錢的事情搞得很複雜;(張廣元跟打假球有沒
有關係?)沒有關係;(張廣元有沒有下注簽賭職棒?)沒
有,他應該不會接觸這個;(提示97年度偵字第29033 號卷
B 第219 頁反面予證人閱覽;你在調查局供稱,你先指示申
○○幫你找球員打放水球,申○○探詢宇○○、…,並由你
提出…,野手宇○○打放水球,每一場給付20萬元,請問事
實是否如此?)是;(同上卷第220 頁,你在調查局供稱,
宇○○、P○○至少打過一場放水球,你各給他們現金20及
30萬,事實是否如此?)是;…(97年10月15日你跟申○○
、吳昭輝一起被提訊,在接受訊問或詢問前,你在囚車上,
有沒有跟申○○或吳昭輝講過什麼話?)大概聊一下而已,
講什麼忘記了;(提示97年度偵字第29033 號卷B 第248 頁
予證人閱覽;檢察官問申○○:97年10月15日在囚車上,午
○○是否有向申○○及吳昭輝指示說,只要講D○○及陳克
帆就好了,不要講出其他人。申○○當庭跟檢察官點頭示意
,請問是不是有這件事情?)當時我應該不是這樣跟他講,
那時候我也忘記了,檢察官也問我,我也說我已經據實以報
,我並沒有指示他們要怎麼說,當時我怎麼說的,我也忘記
了;…(同上卷第317 頁,申○○在調查局說,午○○在97
年3 、4 月,就已找V○○、E○○配合打放水球,並領取
打放水球的月薪10萬元,V○○確定有拿月薪的錢打放水球
,請問事實是否如此?)當初有談過,但他們沒有明確的答
應,…」等語(見本院99年3 月24日審理筆錄),由以上證
人午○○之證述,首先足為被告宇○○、E○○不利之認定
。
二、證人申○○證述略以:「(你在米迪亞暴龍隊擔任什麼職務
?)管理;(是一軍的管理還是二軍的管理?)一開始是一
軍的管理,到97年5 、6 月份,到二軍管理;(在你擔任一
軍及二軍管理員,你是不是有負責或參與轉遞打放水球的訊
息給打放水球的本國籍球員?)有;(你是不是有交付打放
水球的謝款給打放水球的本國籍球員?)有,是午○○交給
我,我再轉交;(庚○○有交給你謝款請你轉交嗎?)沒有
;(請說明起訴書第一場到第七場比賽,打放水球的本國籍
球員有哪些?)我之前口供都說得很清楚,Z○○我記得他
沒有,老實說我也記不太清楚,我好像沒有拿錢給Z○○過
,E○○好像也沒有,我真的記不清楚,宇○○我也沒有拿
給他,…;(你沒有交付謝款但有打放水球的本國籍球員有
哪些?)這我不敢確定,因為之前是午○○先跟他們講好,
然後我再跟他們通知,今天在場的被告球員我都有通知他們
,說當天要打放水球;(請詳細說明通知球員打放水球的詳
細過程?)午○○打電話通知我,如果隔天有要放水的話,
叫我隔天要注意電話,如果接到電話要打放水球的話,我就
要把訊號準備好,也有可能會取消,前一天我會跟球員說要
注意訊號,第二天如果我有接到電話,因為我是管理可以帶
電話進去,午○○說今天要輸,訊號要配合好,不要出差錯
,有時候會跟我說分數不夠要再輸,我接到電話後,會跟球
員使個眼色他們就知道,球員在球場上,我使眼色他們會儘
量避開我的眼神;(你說的訊號是什麼訊號?)我的手環、
項鍊或是帽子;(你擔任二軍管理員時如何?)就變成丁○
○;(未○○呢?)未○○也有;(依你所述,你前一天會
跟球員講注意打放水球的訊號,你跟哪些球員說?)就是如
我之前所作的口供,每個我都會通知,一個一個我沒有辦法
記住;(是不是因為被告在場,你有壓力,所以無法自由陳
述?)沒有;(你在球賽前一天有沒有跟宇○○、P○○、
V○○、E○○、Z○○講說要注意隔天打放水球的訊號?
)我會跟他們講;(97年10月15日你跟午○○、吳昭輝一起
被提訊時,在囚車上,午○○有沒有跟你說什麼話?)就說
要認罪協商;(認罪協商,是如何認罪協商?)他叫我認罪
;(午○○叫你認罪,有沒有說要指認哪些球員?)我不太
記得;(午○○在囚車上有沒有講說,只要講D○○、陳克
帆就好,不要講出其他人?)我忘記了;(提示97年度偵字
第29033 號卷B 第248 頁予證人閱覽;你跟檢察官點頭示意
,表示午○○在囚車上,有指示說,只要講D○○、陳克帆
就好,不要講出其他人,事實是否如此?)經過很久,我有
點忘了;(該次庭訊你是不是有跟檢察官點頭示意,表示午
○○有這樣說?)如果筆錄記載有,就是有;(同上卷第24
2 頁到249 頁,你跟檢察官講的話內容實不實在?)實在,
沒錯;(同上卷第315 頁到318 頁,你跟調查員講的話內容
實不實在?)實在;(同上卷第321 頁到324 頁,你跟檢察
官講的話內容實不實在?)實在」等語(見本院99年3 月24
日審理筆錄)。因如上述,可知證人午○○證稱略以:米迪
亞當時財務狀況捉襟見肘,球隊經費來源,係以打假球之「
公帳」維持;且確曾花錢收買前暴龍隊球員D○○和陳克帆
放水打假球;印象中,Z○○、宇○○也曾收錢放水打假球
,但到球場聯絡球員放水,均委由可帶電話入球場管理申○
○處理;起訴七場假球案,共有6 場假球,其中主導4 場放
水球,2 場賠錢、另2 場扣除支付款項給配合球員,分紅、
手續費,只賺400 餘萬元,這筆錢全列為球隊「公帳」,「
公帳」均由J○○秘書S○○管理;另2 場由庚○○主導,
是在扣除分紅後賺1 千多萬,也都列為公帳等語;而證人即
球隊管理申○○亦明確證述:要打假球前一天會接到午○○
指示,有時臨時要放水,午○○會透過手機聯繫說「今天要
輸,要配合好,不要出差錯」或是「分數不夠,盯緊一點」
,他收到訊號會以手環、項鍊、帽子或使眼色當訊號轉達球
員;證人申○○究係如何傳遞打假球之訊號,以及通知打假
球球員宇○○、E○○、Z○○等情,同據其證述綦詳等情
,其雖於本院就本件涉案球員部份,不是以忘記或不太記得
為陳述,顯有迴護之情。是據上述證人申○○之證述部分,
足悉其有傳達假球信息以及轉交謝款情形綦詳,均足以證明
被告Z○○、E○○、宇○○等均有公訴所指之如上打放水
球之犯行,是可以被確認的。
三、證人酉○○於本院證述略以:「不認識被告天○○、被告C
○○;(你有沒有見過天○○、C○○?)見過C○○,沒
有見過天○○;(你認不認識米迪亞暴龍隊的球員宇○○、
P○○、V○○、E○○、Z○○?【證人當庭指認在庭被
告】)都不認識;沒有見過這五位球員;(你的手機號碼?
)0000-000-000;(提示97年度偵字第29033 號卷A 第193
頁予證人閱覽;97年7 月25日12時58分30秒,這監聽譯文是
誰跟誰的對話?)我跟我哥哥他朋友邱董的對話,邱董就是
亥○○,我只知道他叫邱董,這電話是他的;(對話內容在
說什麼?)亥○○問我哥林慶昇有沒有出國,林慶昇後來改
名午○○;(亥○○為何要問午○○有沒有出國?)我不知
道;(同上卷第193 、194 頁,97年7 月25日14時23分40秒
,這是誰跟誰的對話?)我跟C○○;(對話內容說什麼?
)我哥午○○叫我拿喜餅跟錢給他;(C○○說,他跑掉了
嗎、他出去了嗎,請問什麼意思?)當下我不知道;(你有
回答,啊、你在哪裡?)我不懂C○○講的意思;(你對話
當時不懂他的意思,怎麼沒有問他?)我跟C○○不熟,我
也不知道他講的意思是什麼,我就沒問;(你有拿喜餅給C
○○嗎?)有,結婚喜餅,我二哥午○○的結婚喜餅;(午
○○何時結婚?)沒有結婚儀式,只有註冊,時間我忘了;
(你拿幾盒喜餅給C○○?)一盒而已,什麼牌子的忘了,
沒有注意;(用什麼袋子裝喜餅?)一般的袋子,應該就是
裝喜餅的袋子;(哪個牌子喜餅的袋子?)我沒有注意,不
知道;(你拿多少錢給C○○?)不知道;(錢是裝在哪裡
?)錢是裝在袋子裡,跟喜餅放在一起,午○○叫我拿給C
○○;(午○○是什麼時候把喜餅跟錢拿給你?)我不知道
,我忘了;(是午○○97年7 月25日出國前拿給你的嗎?)
確定日期我不知道,午○○拿給我的時候,我記得不是當天
就是隔天,我就拿給C○○;(午○○把喜餅跟錢拿給你的
時候,他有講什麼話嗎?)沒有,他留C○○的電話給我,
叫我聯絡C○○,拿過去給他;(午○○叫你拿什麼給C○
○?)他說這袋拿給C○○;(午○○有沒有說這袋裡面是
什麼東西?)沒有,我也沒有問他,上面看就是喜餅,錢是
後來才知道;(錢是後來才知道,是什麼意思?)偵查中聽
調查員說的;(你在什麼地方把喜餅跟錢交給C○○?)在
他們公司樓下;(你交給C○○時,C○○有跟你講什麼話
嗎?)沒有;(C○○有沒有問你,是誰的喜餅?)沒有,
我就說這是午○○要我交給他的;(那袋裝喜餅跟錢的袋子
會不會很重?)蠻重的;(一般裝喜餅的袋子並不會很重,
你沒有覺得很奇怪為什麼袋子會那麼重?)當時我沒有去想
;(你交喜餅跟錢給C○○,是你第幾次看到C○○?)我
忘了,我見過C○○沒有幾次;(提示97年度偵字第29033
號卷A 第200 頁予證人閱覽;你跟檢察官說,午○○出國前
在永樂街住處交一袋東西給你,要你交給C○○,說是喜餅
,可是我感覺那一袋東西很重,所以問了一下,午○○才說
那是錢,請問事實是否如此?)是;(你剛才為什麼作證說
,午○○沒有跟你說那是什麼東西?)我忘了我有問他,但
是我現在想起來,我當時有問過他,他叫我拿給C○○就好
;(你既然知道喜餅裡面裝的是錢,為什麼還在電話中還跟
C○○說要拿喜餅給他?)我覺得那是喜餅,而且午○○交
代我交給C○○就好;(講喜餅是不是要掩飾那是黑錢?)
不是,我覺得沒有另外的意思;(同上卷A 第186 頁背面,
你在調查局跟調查員說,你並不是去幫你二哥午○○、二嫂
發喜餅,事實是否如此?)我在調查局受訊問時,確實有如
上陳述,在調查局時我有說我忘了;(同上卷頁,你跟調查
員說,97年3 到5 月,我二哥跟我二嫂去登記結婚,事實是
否如此?)我當初有這樣跟調查員這樣講,但他們確實登記
的時間我忘了;(午○○登記結婚的時間既然是97年3 到5
月,為何到97年7 月25日還在發喜餅給C○○?)這我不清
楚,他們後來結婚沒有辦儀式,袋子裡面確實有一個喜餅的
盒子,但盒子內是否確實是喜餅我並不清楚;(午○○97年
7 月25日為何出國?)我不知道;(你偵訊時跟檢察官講的
話內容實不實在?)實在;(你在調查局跟調查員講的話內
容實不實在?)實在;(請求提示97年度偵字第20933 號卷
A 第200 頁予證人閱覽;剛剛你回答說你在偵訊中所言實在
,你你在偵訊中說,午○○交了一袋東西給你,說是喜餅,
是否如此?)是;(被告天○○問:你剛才說袋子裡面的錢
是要付給米迪亞還是賽亞?)我不清楚;(辯護人顧定軒律
師問:同上卷第186 頁背面,你在調查員那邊回答,訂喜餅
是在南京東路、復興北路附近的大黑松小倆口或依沙貝爾,
但是哪家忘記了,你是否如此回答?)是;(辯護人顧定軒
律師問:剛剛檢察官問你,你在調查局回答說你哥哥午○○
在97年3 月到5 月結婚,97年7 月25日才發喜餅,為何差2
個月發喜餅的原因你是否知道?)我不知道;(辯護人顧定
軒律師問:你剛說你不是很認識C○○,那你是否知道袋子
裡面的錢用途是什麼?)不知道;(被告C○○問:當時你
拿的袋子重量是不是很重,不像是一般喜餅的重量?)袋子
很重,不像一般喜餅的重量;(被告C○○問:如你前述,
如果裡面是錢的話,金額應該很多?)應該是,因為很重;
(被告C○○問:午○○在事前或事後,有告訴你該錢的用
途嗎?)沒有;(你知不知道當天米迪亞公司或賽亞公司有
發薪資或對外給付相關款項的事情?)這我不知道,我事後
知道我哥哥午○○要付給米迪亞很多錢,因為我常常幫他匯
錢,但要付給米迪亞公司或米迪亞裡面的什麼人或賽亞公司
,我不知道;【審判長問:對證人酉○○之證言有何意見?
告以要旨;被告天○○答:球隊自始至終都屬於賽亞公司所
有,米迪亞持續以來只是冠名贊助商來進行支持棒球的運動
,也同時間透過賽亞公司推行籃球運動,該筆款項如為97年
7 月25日發生,該筆款項我知道,因為賽亞公司帳上的錢與
賽亞公司交與米迪亞之報表,數字一直無法吻合,一般公司
會計報表須於6 月底前提示於股東,但是遲至7 月中賽亞才
提出報表,而且數字持續無法吻合,米迪亞公司認為這中間
有帳目不清之嫌疑,所以我請我的特助C○○開始調查,發
現賽亞公司之部分股東股款一直未到位,遂請C○○去請股
東名冊上應付款之股東付款,因米迪亞公司電動車之生意,
於2006年時因賽亞欠米迪亞公司貨款,與當時的負責人協商
的結果,以債做股成為賽亞公司之股東,也因此米迪亞需要
拿到賽亞的報表,才能結米迪亞的報表,但米迪亞與賽亞公
司之間的關係,都是以廣告贊助的形式存在,包括棒球、籃
球,雖然我身為米迪亞公司的法人代表監督賽亞公司之營運
,但因為長年在國外,而且運動廣告事業占米迪亞公司營運
規模非常小,我不在國內時,就請C○○去監督賽亞公司是
否有營運異常的情形,這筆款項就是發現有股東股款未到位
時,所以催促到位,但是我們並不了解這筆款項的來源是什
麼,我不清楚為什麼不用匯款;被告C○○答:我有收到錢
,喜餅盒裡面是喜餅,但喜餅盒下面有6 、7 佰萬的現金,
97年7 月間,球隊的股東有變動,股東的情形非常亂,之前
我們並沒有管到球隊資金的部分,當時球隊要付廠商及球員
的錢有延宕,我記得要付給廠商的資金缺口約9 百到1 千萬
,當時我針對的股東是午○○,我有告知他這個金額,他陸
續有轉帳以及交付現金,詳細數字我忘了,都是整筆的數字
,應該可以在上海商銀查到97年7 月25日或26日有該筆款項
進入米迪亞公司,是由米迪亞公司的財務長癸○○去轉帳的
,我只是把錢交給財務長,由財務長負責轉帳,財務長是米
迪亞公司的,所以我認知應該是轉到米迪亞公司,現金加上
午○○陸續轉入的金額,在97年8 月10日付款日都已經陸續
匯出去,午○○錢的來源我不清楚,因為當時午○○要出國
,我告知他錢儘快匯進來,轉帳的部分,以誰的名義進誰的
帳戶我不清楚,我經手的部分,就是酉○○交付的現金;被
告天○○答:米迪亞是準上市公司,有內控機制,錢不可能
進米迪亞帳戶,每筆進出款都需要我簽准,出國前我有交代
癸○○一定要把這筆股款追到進賽亞公司帳上。】」等語(
見本院99年3 月29日上午審理筆錄),基之常情,證人即被
告酉○○證稱係送喜餅與C○○一節,實難置信,換言之,
證人酉○○證述謂送午○○喜餅予C○○部分,核無足採。
四、證人辰○○證述略以:「(你認不認識天○○?)不認識,
沒有見過;(你認不認識C○○?)不認識,但是見過,有
一點印象,見過約一、兩次,但在什麼場合忘記了;(你認
不認識米迪亞暴龍隊的球員Z○○、…、宇○○、…、E○
○?)都不認識,也沒有見過;(97年7 月25日上午7 點左
右,你有沒有跟午○○一起到中正機場搭飛機去澳門?)我
有跟午○○一起去澳門,但時間是否97年7 月25日忘記了;
(這次去澳門是臨時去的,還是預定的行程?)午○○之前
就有提過,他在澳門有生意,他叫我去那邊學習;(提示97
年度偵字第34321 號卷第13頁予證人閱覽;你在調查局跟調
查員說,97年7 月25日上午7 點跟午○○去澳門,是臨時通
知的,事實是否如此?)對;(為什麼臨時出國?)我不清
楚;(你不曉得你自己為何臨時出國?)午○○之前就有提
到,我只是不知道是那天要去;(是不是因為有人打電話叫
午○○出國?)我不清楚,也沒有聽午○○提過;(你這次
去澳門是不是97年7 月28日回國?)我忘記了,去沒幾天就
回來;(你這次去澳門回國那天,在中正機場有無碰到什麼
人?)沒有;(午○○在審理中跟法官說,97年7 月28日回
國時在中正機場碰到天○○跟C○○,事實是否如此?)我
不清楚,我沒有遇到;(你是不是跟午○○一起回國?)對
;(為什麼午○○說有碰到天○○跟C○○,你說沒有碰到
?)我不知道,可能是他們在旁邊遇到,我確實沒有見過他
們;(在機場你有無碰到天○○、C○○的印象?)我沒有
這個印象;(當天你從澳門回來時,離開機場時你是跟午○
○一起離開?)是;(但是那天你並沒有見到我?)沒有;
(所以你沒有看到我跟午○○大吵?)沒有,我都沒有看到
;【審判長依職權提示99年3 月24日本院審理筆錄,問:對
於午○○於本院作證時說,他與天○○、C○○在機場見面
,你有何意見?證人辰○○答:沒有意見。】(你始終跟午
○○在一起?)有一段時間沒有;(如果午○○跟天○○、
C○○見面,你會認得他們嗎?)如果有看到會認得,但我
在中正機場真的沒見過他們;【對證人辰○○之證言有何意
見?告以要旨;被告天○○答:當天我在火頭上,所以我找
午○○見面,我的確沒有見到證人辰○○,當時我在一航廈
地下一樓漢堡王與午○○見面,我跟C○○在那邊等他,我
們吵得很大聲,因為之前我被約談,從警調那邊聽到一些午
○○的事情,在此之前我並不知道他叫午○○,只稱呼他為
陳老師,是球團的領隊介紹的,警調告訴我,我們賽亞公司
的股東結構複雜、有問題,所以我去質問午○○,當時午○
○一個人從樓梯走下來;被告C○○答:97年7 月25日我是
急著處理那筆錢,一直在找午○○,而且錢沒有進來,所以
才問他出國沒有,97年7 月28日我們在不同的航站,後來約
在一航站地下室,詳細的情形我忘記了,當時是我、天○○
跟午○○3 個人有爭執,沒有看到辰○○】。」等語(見本
院99年3 月29日上午審理筆錄),由證人辰○○之證述,可
略知本件案發後,均為避逆風頭之各該舉動,初可確信,惟
仍未見案件實體構成要件之證述。
五、證人A○○證述略以:「(你在米迪亞行銷公司擔任什麼職
務?)暴龍隊的總經理;(誰找你擔任米迪亞行銷公司的總
經理?)亥○○;(你認不認識被告天○○?)我去公司兩
三天後,就發現廠商請不到錢,我就跟亥○○講,那天他就
陪我到暴龍隊,在重慶北路才見到天○○在辦公室;(你見
到天○○那時候,在談什麼事情?)公司沒有錢,廠商來請
領錢,我也不清楚錢會計方面的事;(你認不認識被告C○
○?)C○○是我要去暴龍隊前一天,在鑫總汽車公司,亥
○○介紹我認識的;(亥○○怎麼介紹C○○?)我香港有
朋友,他說香港公司對臺灣職棒有興趣,但不熟悉,希望有
專業的人去看是否可以投資,後來我問亥○○,他說他認識
暴龍隊的C○○,才介紹我們2 人認識;(是誰告訴你工作
內容為何?)我去時,亥○○有給我一個公司組織表,上面
有董事會,下面有一個執行長天○○,再下面有總經理I○
○,還有張姓領隊,當時亥○○跟我說,前幾個月天○○有
在網路上發表打假球的事情,所以會離職,I○○當領隊,
我去接總經理的位置,我的工作內容主要是因為財務有問題
,希望我去多接一些廣告商以及負責緯來的轉播金、門票收
入,因為我對球隊不熟悉,所以球員部分由I○○負責;(
你的中古車是跟誰買的?)鑫總汽車亥○○;(你買中古的
的詳細過程?)當時我有一部福斯休旅車有暴衝的問題,經
由一位衛道科技的張姓董事介紹到鑫總換車,換了一部BMW
的二手車;(你換車要補價差嗎?)當初有補價差,補了3
百多萬,確實數字不清楚,我的舊車折價1 百多萬;(3 百
多萬的價差你有付清嗎?)有,這是距離現在4 年多的事;
(交付給你開始使用二手的BMW 車,跟你付清3 百多萬的價
差,時間點何者為先?)車先給我,一兩天後我就付清,因
為要辦過戶手續;(你剛說的香港朋友是誰?)VIGO,是以
前我在至上公司在香港的代理商;(提示97年度偵字第2903
3 號卷A 第308 頁背面、309 頁予證人閱覽;你在調查局跟
調查員說,有米迪亞科技公司執行長特助C○○找我,告訴
我負責工作內容,當時C○○告訴我,我只要負責新公司的
營運就好了,請問事實是否如此?)對,我上班前一天,我
在鑫總跟C○○見面時,C○○說我負責公司總經理位置,
負責招商、門票收入及緯來的事;(你到米迪亞行銷公司之
前,天○○有無跟你提到工作內容?)沒有,他們只提到天
○○會離開CEO 職位,我沒有見過天○○;(你說你上班兩
三天見過天○○?)是,但我當時並不知道他就是天○○,
當時也沒有什麼交談,是他自我介紹,給我一張名片,我才
知道,我跟天○○沒有交接,我是跟I○○交接總經理;(
你在米迪亞行銷公司前後約多久?)不到1 個月,97年9 月
初到9 月底;(後來為什麼離開?)後來就發生調查局來搜
索,隔天我就寫辭職信給米迪亞公司;(在你任職期間,你
是否知道或聽說米迪亞打假球的事?)事實上我並不知道,
只是聽亥○○提過(後改稱:不確定是不是亥○○,可能也
是C○○),天○○在網路上說米迪亞打假球,我去是要改
革整頓公司,亥○○說是不是可以救球隊,如果可以救,就
整頓好把球隊賣給上市公司,因為我當時認為天○○已經不
在組織裡面,所以我沒有去問過他有關公司的事情;(在你
任職期間有沒有聽過米迪亞暴龍隊的股東或經營階層,有操
縱球員打假球的事情?)我任職期間我都不知道,也沒有聽
到,財務有問題的時候,我才知道球隊的組織中間還有一間
賽亞公司,但賽亞是舊公司,C○○說沒付廠商的錢是舊公
司的事,新公司還在登記中,我要負責的是新公司;(你在
任職期間,知不知道午○○也是股東?)我知道午○○這個
名字,是搜索後報紙登出來我才知道,之前我在鑫總見過他
一兩次,只是點頭之交,我以為是亥○○的客人,亥○○都
稱呼他為鰻(台語),我不知道就是流氓的意思,是在調查
局給我看4 、5 張照片,給我指認有沒有我認識的,我才知
道我所認識的就是午○○;(在你之前見午○○的時候,他
有沒有自我介紹他的姓氏?)沒有,我是看報紙才知道他叫
午○○;(在你任職期間,你有無見過G○○、J○○?)
沒見過,這名字我也不熟;(當時C○○有沒有跟你說成立
新公司的目的?)有,就是要成立運動行銷公司,我也帶一
些人去拜訪廠商,並且搬了一間較大的辦公室,在東興街,
希望多一點時間、空間給籃球隊,把棒球、籃球結合起來;
(有沒有提到公司如何整頓球隊?)沒有提到這個東西,但
希望我把廣告商、贊助商先處理好,因為緯來隔年要降低權
利金;(有沒有聽過亥○○說如何認識C○○?)沒有;(
在鑫總時有沒有聽過或見過,C○○要透過亥○○買中古車
的事?)沒有,我是上班前一天才見到他;(你在米迪亞行
銷公司有沒有見過天○○?)我去過公司兩三天時見過1 次
,後來在鑫總保養車子時,又見過1 次,前後2 次,那次天
○○去送月餅,我有拿到月餅;(C○○會不會常來米迪亞
行銷公司?)他每個禮拜一會來開會,其他時間沒見過;(
禮拜一開什麼會?)公司例行會議;(公司例行會議是由誰
決定會議的決議?)I○○以前是總經理,所以都是由I○
○負責決定議題,開會時領隊、C○○都在,我當時還在實
習,所以坐在旁邊,會議由I○○、C○○兩個人主持;(
你偵訊時跟檢察官講的話內容實不實在?)實在;(你在調
查局跟調查員講的話內容實不實在?)實在;(你在鑫總第
二次見到天○○,如何聯絡?)沒有事前聯絡,我先去保養
車子,天○○帶月餅去送亥○○,我也拿到一盒,我們是湊
巧碰到;(當天除了拿月餅,有沒有討論球隊的事情?)沒
有;(你剛剛提到公司的例行會議由I○○跟C○○兩個人
主持,但主要由誰主持?)主要應該是I○○,因為他比較
熟悉公司的狀況;(這樣的例行會議都在討論什麼?)我的
記憶中都有會議紀錄,討論啦啦隊或廠商的貨款;(有沒有
涉及哪個選手該上場或不該上場?)沒有;(在你任職期間
,有沒有聽說C○○負責任何球隊實質的事情,例如調度?
)我只知道公司財務有問題,由C○○負責財務的事情,人
員的調度沒有;【審判長問:對證人A○○之證言有何意見
?告以要旨;被告天○○答:當初A○○來我們公司時,公
司要重新整頓,因為賽亞太複雜,我們不想繼續介入,之前
就打算成立新的公司,直到97年9 月27日才成立米迪亞統合
行銷公司,之前我就請C○○找適合的人才擔任總經理,我
需要有我可以信任的人擔任該職務,且不要有歷史淵源,最
好是科技界的,9 月初時C○○跟我報告,他找到一個很好
的人選,A○○有擔任過上市公司的董監職位,並且擔任過
我們的代理商的董監,所以請他擔任總經理,後來我回國第
一次進球隊辦公室,跟A○○交換名片,那時正好賽亞公司
的供應商來請款,竟然請到米迪亞統合行銷公司來,但新公
司還沒有成立,不關我們的事,我就告訴A○○這與我們無
關不用管,這是第一次見面的情況,前後只有幾分鐘,第二
次見面是中秋節前一日或當天,本想請C○○跟我一起送月
餅,但他車子壞掉去鑫總修,我送完月餅後,去鑫總找C○
○,正好遇到A○○,所以送了一盒月餅給A○○,我不是
送月餅給亥○○,是去找C○○,送完我就走了,對他所言
沒有意見。被告C○○答:沒有意見,因為我是執行長的特
助,開會都會到場,我的車子是在鑫總買的,所以修車都在
鑫總。】」等語(見本院99年3 月29日上午審理筆錄),證
人A○○證述則敘及有關被告C○○、天○○就米迪亞暴龍
隊關於所任相應之職責經營階層職務部分,換言之,證述關
於其受任處理事務範圍要項;就本判決關於球員為假球案之
參予者,此部份之證述,均無從為被告等不利之認定。
六、證人酉○○證述略以:「(提示鈞院98年2 月26日勘驗筆錄
卷一予證人閱覽;你於法院勘驗時所言是否實在?)實在;
(提示97年度偵字第29033 號卷C 第233-248 頁予證人閱覽
;你在調查局跟調查員講的話內容實不實在?)實在;(你
跟調查員說,97年7 月10日(兩次)、97年7 月17日(三次
)、97年7 月18日(兩次)、97年7 月23日(兩次)的匯款
單共9 次,你說是午○○帶你去銀行辦理匯款,匯款單是你
親自填寫的,事實是否如此?)是;(提示97年度偵字第29
033 號卷A 第186 頁予證人閱覽;你跟調查員說,97年7 、
8 月間詳細日子我忘記了,午○○出國前留一個賽亞公司設
於上海商銀的帳戶,並直接拿現金給我,叫我將現金存入該
帳戶,我隔天就一個人將現金存入該賽亞公司的帳戶,事實
是否如此?)是;(同上卷第200 頁,你跟檢察官講,午○
○在今年(97年)詳細日子不記得,叫你匯款到賽亞公司帳
號,那天午○○在永樂街住處拿2 百多萬現金給我,並給我
賽亞公司上海銀行帳戶,要我把錢存到這個帳戶,我就按照
午○○的交代把錢存進去,事實是否如此?)是;(請問你
既然會匯款,而且知道賽亞公司的帳號,那在97年7 月25日
你為什麼不把錢匯款或以現金存入賽亞公司的帳戶,而要在
電話中講說是喜餅來掩飾,而當面交6 到8 百萬的現金給C
○○?)這沒有所謂喜餅的掩飾,這是午○○交代我的,我
常常幫他匯款,他叫我拿給誰,我就拿給誰,他的資金出入
都是由我幫他處理,他叫我拿給誰我就拿給誰;(你跟檢察
官說你將2 百多萬現金存到賽亞公司帳戶,為什麼不用現金
交給C○○?)他叫我存進去這個帳號,我也不知道賽亞跟
C○○有什麼關係;(你將喜餅跟現金交給C○○,有沒有
向他拿收據?)沒有;(你為什麼沒向C○○拿現金的收據
?)午○○叫我拿給C○○而已,而且我拿給他其他的朋友
也沒有拿收據;(你經手匯款或現金的用途你是否知道?)
我不知道,我也不會問;(C○○收到這筆錢,後來交給米
迪亞的財務長癸○○這件事你是否知道?)我不知道;【審
判長問:對證人酉○○之證言有何意見?告以要旨;被告天
○○答:沒有意見。被告C○○答:我再補呈這筆錢經手過
程的資料。】」等語(見本院99年3 月29日上午審理筆錄)
,證人酉○○證述有關受午○○之命,攜帶『喜餅』面見被
告C○○;並做出多筆匯款之行為,且款項分係來自被告午
○○輾轉自J○○交代S○○準備妥當交付帶回之全程明確
,此部分於球員被告3 人部分,則尚未有何不利之認定。
七、證人辰○○證述略以:「(BMW 廠牌車號0688-DQ 是否你名
下的車?)是在我名下,但是我哥午○○的車;(這部車後
來交給誰你知道嗎?)這我不清楚;(這部車午○○做什麼
處理你知道嗎?)我不知道,我不會過問他的事情;(這部
車後來是午○○使用嗎?)一開始是他在使用,後來我就不
知道,因為我們分開住,很少碰面;(你都不關心這部車,
那這部車為什麼要掛名在你的名下?)沒有為什麼;(你知
道這部車後來交付給C○○這件事?)我不清楚;(午○○
有沒有跟你說後來這部車發生什麼事情?)沒有,我只知道
一開始買這部車時他要辦貸款,我有信用額度,所以以我的
名義貸款;【審判長問:對於證人辰○○所言有何意見?被
告天○○答:沒有意見。被告C○○答:在7 、8 月間我跟
陳先生,就是後來的午○○,他帶我到鑫總,那邊的車單價
都太高,他說他有一部BMW 的車,叫我開開看,後來我覺得
不錯,先付10萬給他,並要辦貸款跟過戶,午○○叫我到鑫
總辦,因為之前都是在鑫總辦的,鑫總說要到11月,因為資
料都在貸款銀行那邊,我到鑫總辦了2 次到3 次,但都沒有
辦法辦好,真正付款要到11月。我跟午○○交易的金額1 百
多萬,跟我在外面問到的價錢一樣。」】等語(見本院99年
3 月29日上午審理筆錄),此證人證述謂該BMW 廠牌車號06
88-DQ 之相應事宜,核無為球員被告不利益之說明。
八、證人卯○○入指認室訊問證述略以:「認識被告天○○、C
○○、認識米迪亞暴龍隊的球員Z○○、P○○、宇○○、
V○○、E○○,米迪亞暴龍隊的老闆是午○○跟天○○;
(C○○跟米迪亞暴龍隊什麼關係?)他是天○○的特助;
(你在調查局跟調查員講的話內容實不實在?)實在;(你
跟檢察官講的話內容實不實在?)實在;(提示97年度偵字
第29033 號卷C 第59背面頁予證人閱覽;你在調查局跟調查
員講,米迪亞暴龍隊的老闆是天○○,天○○的特助C○○
也屬球團的高級幹部,請問事實是否如此?)對;(米迪亞
暴龍隊打放水球的球員有哪些人?)在庭上的人,就是E○
○、V○○、P○○、宇○○、Z○○,但我沒有確實的證
據證明他們有打放水球;(你沒有確實證據,你怎麼知道該
5 位球員有打放水球?)我是根據新聞及報章雜誌的報導;
(除了新聞及報章雜誌的報導,你有無其他證據證明他們打
放水球?)在米迪亞球隊期間,隊友之間的傳說;(誰跟你
說這5 位球員有打放水球?)我們都會自己討論,我跟江柏
青、黃仕豪、林敬民討論過;(江柏青、黃仕豪、林敬民跟
你討論這5 位球員打放水球,他們有沒有什麼根據來跟你討
論這件事情?)我們都是根據球賽的專業度來判斷;(你說
米迪亞暴龍隊的老闆是天○○,你是如何得知?)97年的春
酒,天○○有出現在春酒的場合,公司的幹部及教練都說他
是老闆;(除了公司幹部及教練於春酒的時候說,你自己知
不知道天○○確實是不是老闆?)天○○他在97年時偶而也
會到球場看球賽,大家都說他是老闆,他也說他是公司的老
闆;(天○○有沒有跟球員訓勉或訓話?)有,幾次我不記
得,我印象有一次他在天母球場說他才是球隊的老闆,當時
全隊都站著,有排隊形的站著;(如果我說是罰站訓話,是
否符合當時的狀況?)是;(天○○訓了什麼話?講了什麼
話?)我記得他跟我們講說他才是球隊的老闆,也跟教練一
一講說球隊要贏球,其他的我不太記得;(你記不記得97年
4 月份有警察去天母球場抓人的事情?)我不記得;(你有
沒有聽人說有這件事情發生?)沒有;(天○○是不是曾經
找過一位他的朋友找你以及其他球員約談?)天○○沒有過
,也沒有找他的朋友;(有沒有人找過你或其他球員,問你
們是不是有被人控制打放水球?)有人找過我,但是沒有問
得很仔細;(是誰問你?)在屏東春訓時,午○○有問過我
;(你認不認識陳旻盛?)不認識;(你剛才說,在庭的5
位球員有打放水球的事情,是你跟江柏青、黃仕豪、林敬民
討論的,除了這個之外,有無其他事證讓你知悉5 位球員有
打放水球?)我沒有其他的事證可以證明他們有打放水球,
就是以我們的專業度判斷;(天○○有沒有曾經集合球員,
叫你們一定要好好打,不要亂打?)就是天母球場訓話那次
,叫我們一定要贏球;(當時球員有什麼反應?)天○○當
時叫我們要重複他的話,他喊一聲,我們跟著喊一聲,喊:
贏球;(你還記得我在天母球場跟你們訓話時,我有強調我
才是老闆,不准你們打放水球,我有人在監視你們?)我不
記得不准我們打放水球,以及有人在監視我們,我只記得當
時大家都站著,天○○先從教練開始說,就是說我們要贏球
,叫大家跟著講;(你還記得當初我去天母球場叫你們贏球
的原因嗎?當時的戰績如何?)當天球賽還沒有開始,那段
時間戰績如何我也不太清楚,那天的情況我已經不太清楚,
我只記得大家都站著;(C○○在球隊擔任何種職務?)天
○○的特助;(這樣的職務是公司的職務還是球隊的職務?
)我不清楚;(所以你在調查局說,C○○也是球隊的高階
幹部,指的是公司的職務還是球隊的職務?)我印象中我們
都叫他郭特助;(C○○有管到球隊什麼事情?)應該是金
錢方面;(可否具體說明?)在球隊被除名時,I○○曾集
合過我們,當時我們薪水都還沒有下來,I○○說因為郭特
助被羈押,錢都在他身上;(那是什麼時候的事?)就是球
隊被除名沒多久的時候;(具體時間為何?)具體的時間我
不清楚,我只記得是97年間;(在這之前,C○○有管到球
隊什麼事情?)我印象中是沒有;(I○○有跟你們說,為
何錢都在C○○身上嗎?)沒有;(除了你跟江柏青、黃仕
豪、林敬民你們私下討論以及從報章得知,有無更確切的證
據證明我們打放水球?)沒有其他的確切的證明;(剛才你
說你有跟江柏青、黃仕豪、林敬民討論,你們的結論是只有
這5 位球員打放水球?)不是只有這5 位球員打放水球,還
有其他洋將;(有無其他本國籍球員?)還有D○○、陳克
帆;(就你們的討論,還有無其他人打放水球?)我要想一
下,應該就是以上這些人;(你為什麼認為午○○是老闆?
)午○○跟我們講過他也是球隊的老闆;(在什麼場合講的
?)私底下的場合;(你們怎麼會跟午○○有私底下的聚會
?)我記得是在房間裡面,宿舍及飯店的房間,宿舍是指球
隊的宿舍,飯店是出去比賽時住的飯店,我在宿舍房間,午
○○叫人來找我到他的房間,第一次是在屏東春訓的飯店,
有其他人在,第一次他說他是老闆,問我有沒有打放水球,
後來幾次他徵詢我要不要加入打放水球;(他問的意思是要
找你打?還是質疑你打放水球?)他是在質疑;(當時你有
什麼表現讓他質疑你有打放水球?)我應該沒有特殊的行為
讓他質疑,應該是他自己問的;(午○○有沒有要你幫他打
放水球?)有,97年,跟質疑我那天不同時間;(在午○○
問你之前,你知不知道隊上有人在打放水球?)我不曉得;
(你剛才提到,你們會討論,是在本案爆發之後,你們才討
論?還是午○○找你之後,你們才討論?)是在本案爆發之
前就已經有討論,就是在午○○徵詢我要不要打放水球之後
,我就懷疑有人打放水球,才會討論;(你剛才提到午○○
跟天○○是老闆,他們也自稱是老闆,你對老闆的認知是什
麼?)出錢的人;(午○○除了在飯店、宿舍找你之外,有
沒有在球場找過你們?像天○○那樣的訓話?)沒有;【被
告天○○問:春訓時誰叫你去房間見午○○?宿舍時又是誰
?證人卯○○答:春訓時是邱昌榮教練,在宿舍房間是申○
○;被告天○○問:午○○在球隊宿舍有房間嗎?證人卯○
○答:我想他應該沒有住在那邊,但確實有一個房間是他在
使用;被告天○○問:午○○的房間在幾樓?證人卯○○答
:淡水宿舍,幾樓我忘記了,我也不清楚是誰的房間。】;
(你如何知道那個房間確實是午○○在使用?)因為午○○
叫我上去時,都是在那個房間;(實際上你是否確實知道該
房間是午○○在使用?還是你認為是這樣?)我不確定是不
是午○○在使用,不過每次我上去他都在那邊,是固定的房
間;(你知道有放水球,你判斷有放水球,為何不舉報?)
我們曾經有透過私下朋友的關係跟聯盟告知,但告知聯盟之
後也是不了了之;(為什麼不向球隊或者是公司舉報?)因
為球隊老闆午○○就是打放水球的人;(為什麼不向老闆天
○○舉報?)因為我想說天○○可能也是同一掛的;(所以
如果你認為天○○也是同一掛的,你會向C○○舉報嗎?)
我認為C○○也是他們同一掛的;(你認為C○○是同一掛
的,是根據什麼?)因為他是天○○的特助;(你也在這個
球隊,球隊老闆午○○是打放水球,所以你是跟午○○同一
掛的嗎?)不是;(你為什麼認為天○○跟午○○是同一掛
的?你有事證嗎?)我沒有確切的事證,我認為他們是同一
掛的,但我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他們是同一掛的;(你剛才
提到你跟黃仕豪、江柏青提到有5 個人打放水球,你是怎麼
判斷?)就我棒球的專業判斷,從投手投出讓打者可以輕鬆
揮到的球,以及打者故意揮空棒,或是守備上的失誤;(投
手是否有失常的時候?)是;(投手失常的時候,是否就是
打放水球?)不是;(你判斷E○○有打放水球,但午○○
主導的四場放水球,97年5 月1 日第一場暴龍隊是以八比五
贏球,你是怎麼判斷E○○打放水球?)那場我不太記得;
(你既然都不記得,你怎麼判斷E○○有打放水球?)就以
自己的專業能力判斷,在這件事情爆發之後,加上事後報章
雜誌的報導,我才覺得那場球應該有放水;(所以你認為贏
球還是會打放水球?)因為球隊有點亂,我覺得贏球還是有
打放水球;(你在97年10月30日調查局筆錄中說,97年3 、
4 月間,申○○通知我到宿舍14樓辦公室,午○○要求你打
放水球,月薪10萬,否則降為二軍,你收下10萬後退還,午
○○說大環境如此,不配合就會被淘汰?)是,我有這樣講
;(宿舍14樓是辦公室還是宿舍?)就是有沙發、有茶几、
有電視,看起來不像是睡覺休息的地方;(除了午○○使用
外,你有看過其他人在那裡嗎?)像申○○也有;【(對證
人卯○○之證言有何意見?告以要旨)被告天○○答:2008
年我只去過球場看過兩場比賽,兩場我都有跟他們訓話,一
場在天母,一場在新莊,新莊那次我訓話時,旁邊有超過10
家媒體直撥,證人卯○○講的,我才是老闆那句話,我是在
天母那次講的,其他要他們贏球的話,應該是在新莊那次講
的,我強調我是老闆,因為有其他球員跟我舉報,有其他人
自稱是老闆,所以我才到場宣示主權,天母那場很重要,開
打前我訓完話之後,我找超過50位網友在內野、外野緊迫盯
人,那時候網路有流言,南部組頭雨刷還有其他球員會在外
野打訊號,的確我們現場就有報案,因為網友有回報,這過
程緯來的攝影機有錄到,當時警察就站在我旁邊,我對證人
所言沒有意見;被告C○○答:很多過程都是證人的猜測,
天○○在網路有宣示他才是老闆,所以當天才到天母球場宣
示;被告Z○○、P○○、宇○○、V○○、E○○均答:
沒有意見,我沒有打放水球。】」等語(見本院99年3 月29
日上午審理筆錄),固然被告天○○謂以其於天母球場所為
「訓話」是為要贏球,然身為「球隊老闆」於公開場合自應
宣示要贏球,當無為相反的說詞,這是必然,毫無疑問,因
之其所辯雖無為其有何訴訟利益存在,然就以上證人卯○○
所為證述,稽之訴訟證據理論的嚴格性,仍然難為被告E○
○、宇○○、Z○○、天○○、C○○不利之認定。
九、證人申○○復證述略以:「(你使用的手機號碼?)000000
0000;(提示97年度偵字第29033 號卷A 第87頁予證人閱覽
;起訴書第七場97年9 月9 日新莊球場暴龍隊對中信鯨隊,
比賽之前,97年9 月8 日23時54分15秒、23時56分38秒、23
時57分29秒,這三通監聽譯文是誰跟誰的對話?)我跟球員
D○○的對話;(對話內容說什麼?)叫他到我房間來找我
,就是在淡水宿舍我的房間,我的房間在幾樓,我忘記了,
是在D○○房間的樓上;(D○○有沒有到你房間?)我也
忘記了;(你為什麼叫D○○到你房間?)通常就是要告訴
他們明天要注意打放水球的訊號;(同上卷87頁97年9 月9
日0 時2 分21秒,這監聽譯文是誰跟誰的對話?)就我跟宇
○○的對話;(對話內容說什麼?)跟D○○一樣,叫他上
來找我,注意下一場比賽的訊號;(你說下一場比賽,是還
沒有比賽的場次裡面最接近的一場?)是;(你叫宇○○上
來,注意什麼訊號?)打放水球的訊號;(你打完該通電話
,宇○○有沒有到你房間?)忘記了,這是經常的情形,通
常他們會來找我,有時我叫他們過來,他們也會沒有過來,
所以這次我忘記了;(同上卷第88頁,97年9 月9 日0 時7
分2 秒、1 時19分28秒,這兩通監聽譯文是誰跟誰的對話?
)前一通是我跟陳克帆、後一通是我跟鄭余亮;(這兩通譯
文的內容說什麼?)我主要還是要跟他們見面,叫他們要注
意我打放水球的訊號;(你叫球員上來到你房間,你是一個
一個叫上來?還是一起?)一個一個;(球員之間會不會碰
面?)不會;(同上卷第89頁,97年9 月9 日2 時6 分8 秒
,這監聽譯文是誰跟誰的對話?)我跟我哥戌○○的對話;
(對話內容說什麼?)我忘記了;(戌○○說,你今天有跟
他講了嗎,你回答說:有啦,這個對話的時間點是在凌晨2
點6 分8 秒,是在你叫球員上來談話以後的事情,你是否記
得這個對話在說什麼?)忘記了;(是不是你跟戌○○講,
跟球員講打放水球訊號的事情已經講好了,叫他向午○○回
報?)我自己會跟午○○回報;(同上卷第91頁,97年9 月
9 日15時14分51秒,這監聽譯文是誰跟誰的對話?)我跟午
○○的對話;(對話內容說什麼?)應該是他問我有沒有交
代好打放水球的訊號給球員,他很注意有沒有交代好,他會
一直問我有沒有交代好;(再槓一下,什麼意思?)再聊一
下吧,我也不是很瞭解該通電話的內容,我跟他通電話都只
有他交代我事情要辦好;(午○○說:有照約定嗎,這個約
定指的就是傳遞打放水球的訊號給球員的意思?)是;(你
為什麼回答說沒有?)因為我想每個球員面對這件事情的態
度不一樣,我交代訊號要注意的場次,但球員沒有給我明確
的答案,所以他問我有沒有交代好;(你回答說沒有,午○
○就跟你說再槓一下,這意思很清楚,你為什麼說你不清楚
?)可能是叫我再跟他們說清楚要配合,我想起來這件事好
像是Z○○跟卯○○的事情,我找他們配合打放水球,但是
他們都模擬兩可,我沒有辦法跟午○○交代;(講完這幾通
電話以後,起訴書第七場97年9 月9 日新莊球場暴龍隊對中
信鯨隊,你還記得詳細過程?)我不在球場,我在宿舍或家
裡,因為我5 、6 月我就下二軍了;(你在宿舍或家裡,有
沒有接到什麼電話?)沒有印象;(97年9 月9 日這場放水
球的訊號,你有跟哪些球員講?)V○○跟E○○沒有,其
他都有講;…(你的意思是97年9 月9 日這場比賽,你有放
訊號給Z○○跟宇○○?)午○○有交代我有狀況的話,要
通知我就會通知,但我沒有辦法確定哪場比賽通知到什麼人
;(根據你的瞭解,97年9 月9 日這場放水球有打成嗎?)
我不清楚;(提示97年度偵字第29033 號卷A 第93-94 頁予
證人閱覽;97年9 月16日0 時23分47秒、0 時55分8 秒,這
兩通監聽譯文是誰跟誰的對話?)我跟Z○○的對話;(這
兩通監聽譯文的內容說什麼?)還是要找Z○○見面,跟他
說放水球的訊號;(你有跟Z○○見面嗎?)我記得有,但
這次他就不太理我,我找Z○○,他會出面,但他的態度模
擬兩可,這樣我就不敢跟午○○交代OK;(你說Z○○這次
不太理你,之前他有理你嗎?)之前也是不太理我,只是態
度愈來愈明顯,都只回答喔喔喔;(你有跟午○○交代Z○
○OK嗎?)沒有;(提示97年度偵字第29033 號卷B 第240
頁反面以及該反面的下一頁予證人閱覽;97年9 月16日9 時
55分24秒、10時8 分36秒,這兩通監聽譯文是誰跟誰的對話
?)我跟Z○○,兩通都是;(通完電話有沒有見面?)我
忘記了;(對話內容是什麼?)還是一樣我要跟他們交代打
放水球要注意的訊號,當時訊號已經不是我打的,因為我已
經不去球場了;(提示97年度他字第號4107卷二第73頁反面
及第74頁予證人閱覽;97年9 月8 日18時49分25秒,這通監
聽譯文是誰跟誰的對話?)我跟我哥戌○○,他叫我把車開
回去,因為有時我會開他的車;(把車開回去是什麼事情的
暗號?)沒有什麼事情,有可能是午○○會找我之類的,午
○○會找我是球隊有狀況或問我最近有什麼狀況,他想要了
解;(戌○○說,你再招你朋友一起來,是什麼意思?)我
忘記了,如果我哥會這樣說,可能是午○○要找丁○○;…
(你說你不可能帶他們去找午○○,為什麼?你不是有帶球
員去宿舍某個房間看午○○嗎?)那是午○○到宿舍之後,
他打電話叫我叫某個球員上去;(那你為什麼說你不可能帶
球員去找午○○?)我不會主動帶球員去找午○○,他沒有
說的話,我不會去做;(午○○在球隊宿舍有沒有房間?)
那應該不算他的房間,他跟球員見面的房間,是在宿舍最上
面那層,那間好像算是領隊的房間,沒有床,只有茶几跟沙
發,有點像辦公室,剛才卯○○講的就是那個地方;(領隊
的房間是哪個領隊的房間?)那個房間就是配置給領隊;(
午○○是不是領隊?)不是;(午○○既然不是領隊,是誰
允許午○○使用那個領隊的房間?)這我不曉得,他既然是
老闆,應該就可以使用;(打放水球球員的代價如何?)我
記得一開始是原來的薪水外,月薪10萬,後來又改20萬還是
30萬,這是投手的部分,我只負責本國籍球員,野手就是打
者,好像是10萬還是15萬;(提示97年度偵字第29033 號卷
B 第243 頁予證人閱覽;…(同上卷第322 頁,你跟檢察官
說,你有拿錢給宇○○,請問事實是否如此?)沒錯;(那
你拿多少錢給宇○○?)我沒有拿給他;(你剛才不是說,
你跟檢察官說你拿錢給宇○○?)可能有,但宇○○這部分
我有補充,他可能有幫外面的人打放水球,午○○覺得不開
心,叫我先別把錢拿給宇○○;(午○○有沒有把要給宇○
○的錢給你?)沒有;(既然午○○沒有把要給宇○○的錢
給你,午○○為什麼跟你說先別把錢拿給宇○○?)宇○○
找我要拿錢,我忘記什麼時候了,就是他有配合打放水球的
錢,後來午○○沒有給錢;(宇○○跟你要多少錢?)數字
我忘記了;(宇○○怎麼找你要錢?)我忘記了,他的意思
就是要拿錢;(你有沒有傳遞要打放水球的訊號給宇○○?
)有;(你有回報給午○○,宇○○打放水球OK嗎?)有;
(這樣為何午○○不給宇○○打放水球的錢?)這我不清楚
;(午○○上禮拜於審理中作證說,他有拿要給宇○○的打
放水球的錢給你,請問你有什麼意見?)他原本是有拿,但
那些錢他又突然叫我不要給,那些錢我有挪作他用,不是我
個人的用途,數字我有做報表給他;(午○○是拿多少要給
宇○○打放水球的錢給你?)金額好像是20萬,還是更多我
忘記了;(你傳遞打放水球的訊號給宇○○時,宇○○的反
應跟回答是什麼?)他說他知道;(你拿給V○○的10萬元
是誰拿給你的?)錢都是午○○拿給我的;…午○○錢拿給
我都是一封一封,用信封包起來,指明要給誰,但沒有說是
什麼錢,我猜想這可能是球員除了月薪之外,打放水球的錢
;……(你傳遞打放水球的訊號給E○○時,他的反應跟回
答是什麼?)E○○我記得他說他不做這種事情,但如果公
司怎麼樣,他也沒辦法,他的說法很模擬兩可,我沒有辦法
確認他是不是同意;(你有沒有回報午○○,Z○○、…、
E○○打放水球OK?)…、E○○我沒有找他們談,當時午
○○去宿舍時,午○○叫我叫他們上去,當時我沒有在場,
他們怎麼談我不清楚,事後午○○叫我給跟他見面的人訊號
;(你的意思是你有傳遞打放水球的訊號給Z○○、…、E
○○?)Z○○沒有,我記得他上一軍時,我不在一軍,…
、E○○是有,但只有一兩次;在調查局跟調查員講的話內
容,偵訊中跟檢察官講的話內容實在;(在本案調查局搜索
調查之前,你認不認識天○○?)在球場看過;(看過幾次
?在什麼地方?)幾次我忘記了,在什麼球場我也沒有記,
連交談也沒有;(你知不知道天○○有到球場,集合教練球
員訓話?)我有印象是在天母還是新莊,那次訓話超久的,
內容我沒有在聽,當時房間門關著,大家站很久很累;(為
什麼訓話你知道嗎?)我不知道;(事後有沒有聽球員講為
什麼訓話?)沒有;(有沒有球員向你反應或是向你提到,
天○○或是天○○有請人來調查球隊或球員,有沒有打放水
球的事情?)天○○在訓話時有講過類似的話,不是球員跟
我反應;(午○○有沒有跟你提說,天○○在查,要小心一
點?)沒有;(你知不知道天○○在天母球場有報案,警察
有現場去抓人?)我不知道,沒有印象;不認識陳旻盛;(
你認識庭上的被告C○○嗎?)看過;(他有在球隊負責什
麼職務嗎?)我只知道他叫郭特助;(他有沒有管過球隊的
任何事情?)我不清楚,他沒有跟我交代過任何事情;(你
有沒有看過C○○交代過球隊任何事情?)沒有;被告Z○
○問:(我有沒有答應過要幫你打放水球?)沒有辦法很確
定,後來我要跟他見面,他態度愈來愈排斥;(我有沒有收
過你的錢?)沒有;‧‧‧;(你在二軍當管理時,可以進
到球場嗎?)沒有辦法;(你有沒有負責跟球員洽談打放水
球的事?)有;(有哪幾位球員是你負責接洽的?)鄭余亮
、Z○○是我直接問他們,也是午○○交代我去問他們的,
其他記不清楚;(除了午○○之外,你有幫其他人向球員詢
問他們是不是願意打放水球?)沒有;(除了你跟午○○之
外,你有無親眼看到有人跟球員接洽打放水球的事?)沒有
;‧‧‧【被告宇○○問:我有收到你所說打假球的20萬元
現金嗎?證人申○○答:沒有;被告宇○○問:97年9 月9
日凌晨那通電話,你確實是要跟我講打放水球的訊號嗎?證
人申○○答:我打電話只是要叫他們來找我或隔天要注意的
訊號,也有可能是叫他們找我拿衣服、球具,時間太久我沒
有辦法記得。被告宇○○問:我們下場比賽時,你看得出來
我們有在打放水球嗎?證人申○○答:老實講,我看不出來
,很久以前B○○他也是有收10萬元,後來有退回來,有一
次B○○漏接一球,午○○說他配合得很好,但B○○說他
是真的漏接,午○○也說過卯○○有配合,但卯○○說完全
沒有,而且他錢也退回來,午○○還叫我去找卯○○,所以
我真的看不出來。被告宇○○問:你知不知道97年9 月9 日
我還在二軍?證人申○○答:我忘記了。】;(除了午○○
以外,有沒有其他人要求你叫球員打放水球?)午○○是有
跟我說,庚○○說的話我要照辦,但庚○○基本上不太跟我
接觸,這部分我自己也搞不懂,我有問午○○,如果庚○○
叫我幹嘛,午○○說就照辦,但是庚○○並沒有叫我通知球
員打放水球;(午○○有沒有跟你說E○○已同意打放水球
?)這我不記得,我記得好像午○○叫我跟誰講跟誰講,但
是有些也不接受,像B○○、卯○○就是這樣,E○○好像
有又好像沒有,我只記得有午○○有叫我不要跟他們兩個人
接觸;(午○○於98年2 月17日答辯狀說,他本人沒有直接
或間接找人,要求E○○在97年5 月1 日那場比賽放水,你
有何意見?提示並告以要旨)我沒有辦法確定那場有沒有通
知E○○放水;(午○○有沒有拿錢給你轉交給E○○,要
求E○○打放水球?)我沒有辦法確定,太久我忘記了;(
你有沒有拿錢給E○○?)我記得是沒有;(97年5 月1 日
那場比賽,就你所知,E○○有沒有打放水球?)我沒有辦
法判斷;(提示97年度偵字第29033 號卷B 第316 頁予證人
閱覽;你在調查局跟調查員說,未○○在一軍期間曾親口告
訴我,他找了Z○○配合打放水球,事實是否如此?)我記
得未○○有這樣講;(同上卷第243 頁,你跟檢察官說,97
年3 、4 月球季剛開始,承午○○之命去找E○○,E○○
當時的態度是要給他他就收,若不要給他,他就不要了,請
問事實是否如此?)我甚至連有沒有給E○○都忘記了,依
筆錄上為準,之前做筆錄離現在也有一段時間;‧‧‧【被
告Z○○問:你確定我有答應未○○要配合打放水球?證人
申○○答:我記得未○○有說過;被告Z○○問:你確定未
○○有拿錢給我過?證人申○○答:我沒有辦法確定。】;
(你剛剛提到天○○曾經到過球場,你知道天○○是球隊的
什麼人?)我知道他是執行長;(他跟午○○什麼關係?)
我不清楚,我知道我要聽午○○的,因為工作是他給我的;
‧‧‧(午○○通知你要打假球時,有沒有說要通知誰?)
第一場的時候有說,但是要通知誰我記不起來,第二場以後
沒有特別說,我就照以前的作法,後來發生B○○跟卯○○
退錢,他們不要,就沒有再找他們二人;(你有沒有曾經分
別找Z○○、E○○、V○○到宿舍的房間找午○○見面?
)Z○○沒有,V○○、E○○好像有,那時候人很多,我
忘記了;(午○○跟V○○、E○○在房間見面時,你有沒
有在房間裡面?)沒有;(你知道他們談什麼?)我不知道
;【審判長問:對證人申○○之證言有何意見?告以要旨;
被告天○○答:他不認同我是老闆是理所當然,球隊是獨立
的社團法人,真正領導人是領隊,證人不可能接觸到我;被
告C○○答:沒有意見;被告Z○○答:沒有意見,他說的
實在;‧‧‧被告宇○○答:說的不實在;被告E○○答:
他說的不實在。】」等語(均見本院99年3 月29日下午審理
筆錄),基於層級關係證人申○○僅係球隊庶務管理就公司
高層其未能深入了解亦難苛責,除非其視聽可直達則為除外
,然其知悉被告天○○係為米迪亞暴龍隊之執行長,則屬不
爭;而證人申○○僅於被告Z○○詢問之際,證述謂以沒有
辦法很確定一情,仍難為其有利之認定。且證人申○○亦係
基於通知球員為假球情資之人員,其中之證述對於本件被告
Z○○、宇○○、E○○之部分,固然以時間之因素,做出
不確定之證述,然其更明確以偵查之筆錄為準據者,則為不
爭之情。
十、證人未○○證述略以:「(你認不認識被告天○○?)在公
司裡面知道他是老闆,但是不認識;不認識被告C○○,也
沒有看過,認識被告宇○○;‧‧‧(你認不認識被告V○
○、E○○、Z○○?)認識;‧‧‧(E○○跟你什麼關
係?)就是球隊的同仁,沒有其他朋友或同學的關係;(Z
○○跟你什麼關係?)沒有什麼關係;(宇○○‧‧‧與你
有什麼關係?)都是在球隊有接觸而已;‧‧‧(你在米迪
亞暴龍隊擔任一軍管理員時,有沒有參與操作打放水球?)
那時候就是傳達戴帽子的訊息,那是打假球的訊息;(關於
本案第一場至第七場比賽,第一場97年5 月1 日台南球場暴
龍隊VS統一獅、第二場97年5 月15日新莊球場La new熊VS暴
龍隊、第三場97年5 月28日新莊球場兄弟象VS暴龍隊、第四
場97年6 月5 日羅東球場暴龍隊VS中信鯨隊、第五場97年7
月16日新莊球場中信鯨VS暴龍隊、第六場97年8 月27日新竹
球場暴龍隊VS兄弟象、第七場97年9 月9 日新莊球場暴龍隊
VS中信鯨,起訴書該七場比賽,有哪幾場你當時擔任一軍管
理員?)我是在5 月底擔任一軍管理員,只有擔任1 、2 個
月,傳達訊息應該是97年6 月5 日那場,97年7 月16日那場
我已經離職,97年5 月28日那場沒有;(你是幫誰傳遞打假
球的訊息?)領隊庚○○;(你有沒有幫午○○傳遞過打假
球的訊息?)沒有;(午○○於審理中證稱,上開第一場到
第四場及第七場,有主導運作過打假球,第五場跟第六場是
庚○○主導運作的,依你所述你是受庚○○的指揮傳遞打假
球的訊息,第五場的日期是97年7 月16日、第六場的日期97
年8 月26日,請再確認你到底在起訴書的哪一場比賽擔任一
軍管理員?)第六場97年8 月26日我已經沒有擔任一軍管理
員,97年7 月16日應該也不在任職內,記得不太清楚;(你
剛說5 月底擔任一軍管理員,一軍管理員擔任了1 、2 個月
,這樣是不是表示一直到7 月底你都有擔任一軍管理員?)
我印象中好像7 月初就已經由丙○○進來任職擔任管理員;
‧‧‧(你幫庚○○傳遞打放水球的訊息給哪些本國籍的球
員?)我傳達訊息的時候,就是戴上帽子,球員有陳克帆、
D○○(證人沈思),應該這樣而已;(你剛說完陳克帆、
D○○的名字後,為何沈思許久才回答?)我是在想還有誰
,但是只想到這些人,好像還有一個翻譯,他要帶給外國球
員知道,我剛才是在想那個翻譯的名字;(你戴上帽子傳達
訊息,陳克帆、D○○就知道要打放水球嗎?)我不知道,
但是庚○○的意思,就是叫我這樣執行;(你戴上帽子傳達
打放水球的訊息之前,有沒有先去找打放水球的球員告知?
)沒有;(庚○○有跟你講哪些球員打放水球嗎?)沒有;
(你有負責交謝款給打放水球的球員嗎?)沒有;(你擔任
一軍管理員之前,是誰擔任一軍管理員?是不是申○○?)
帶我的都是一個年紀比較大的資深管理員,因為一軍有兩個
管理,除了申○○之外,還有一個資深的管理員;(你有沒
有跟申○○見過面?)有;(你有沒有跟申○○交接過一軍
的業務?)有;(申○○有沒有告訴你哪些球員打放水球?
)沒有;(你找過哪些球員談打放水球?)我只有找一位,
Z○○;(請說明你找Z○○談打放水球的詳細過程?)庚
○○來找我,希望透過我問Z○○要不要配合打假球,我就
去試探,他說不要加以婉拒,後來我有告訴庚○○;(除了
Z○○之外,你找過哪些其他本國球員談配合打放水球的事
情?)我找過Z○○被拒絕之後,就沒有再找其他人;(申
○○證稱,你有跟申○○說,你找了Z○○來配合打放水球
,你有沒有跟申○○講這句話?)忘記了;(如果Z○○拒
絕打放水球,你為什麼要跟申○○說,你找了Z○○來配合
打放水球?)我記得我沒有跟他談到這個內容;‧‧‧(你
剛才說你不認識天○○,你怎麼知道他是老闆?)他在比賽
後有到球場替球員加油、講話,講什麼我不記得了;(天○
○有沒有到球場跟球員訓話?)沒有,他應該算是鼓勵球員
,跟球員打氣,講什麼我沒有印象;(你知不知道或是有沒
有聽說,天○○曾經有報警到天母球場抓人的事情?)我不
知道;(天○○會不會去管到球隊要怎麼安排球員,哪個要
上場或不上場?)這個細節我不清楚;不認識G○○;(就
你知道,球隊有別的老闆?)我不知道;(你說天○○是老
闆的原因是因為他有到球場鼓勵球員,所以你認為他是老闆
?)他到球場大家都叫他執行長;(誰應徵你到公司?)透
過一個會計介紹,庚○○面試;(哪裡的會計?你怎麼認識
?)我以前也打棒球,認識一個練習生,他介紹我認識會計
,會計再介紹我認識庚○○,我是在球場見到庚○○,當時
他是領隊,會計是哪個公司的會計我並不清楚;【被告Z○
○問:我有沒有答應要配合你打放水球?證人未○○答:沒
有。被告Z○○問:我有沒有收過你的錢?證人未○○答:
沒有】;(提示審判卷98年10月12日未○○準備程序筆錄予
證人閱覽;你跟法官講的話內容實不實在?)實在;(你跟
法官說,我戴帽子打假球只有一場,我忘記是哪一場,好像
是97年7 月,請問事實是否如此?)時間我真的不記得,庚
○○只通知過我一場;(你跟法官說,庚○○傳話給我,叫
我以戴帽子的方式,表示當天要打假球,他說這樣球員就知
道意思,但我不知道是哪些球員,請問事實是否如此?)是
;(依你所述,你不知道庚○○要你傳遞打放水球的訊息給
哪些球員?)庚○○下達訊息給我,我是執行任務這樣而已
,要傳遞給誰我不知道,我是在球場休息區傳遞訊息;(你
剛才為什麼說只有傳遞給D○○跟陳克帆?)因為事後我才
知道這個訊息他們知道,有涉入打假球;(你說你事後知道
D○○、陳克帆涉入打放水球,你是如何知道?)案發後我
看媒體才知道;(提示97偵29033 卷B 第315 頁以下申○○
證詞;你對申○○所言有關Z○○、E○○由你經手打假球
並付款,有何意見?審判長並告以筆錄要旨)確實不是我,
我沒有經手錢,我也沒有告訴申○○,Z○○、V○○、E
○○他不要管;‧‧‧;(在你進暴龍隊之前,本案涉案的
哪個球員是你本來就認識的?)都不認識;【審判長問:對
證人未○○之證言有何意見?告以要旨;被告天○○答:沒
有意見;被告C○○答:沒有意見;被告Z○○答:沒有意
見;‧‧‧被告宇○○答:沒有意見。‧‧‧被告E○○答
:沒有意見。】」等語(見本院99年3 月31日審理筆錄),
循據證人未○○如上之證述得悉,被告天○○係米迪亞暴龍
球隊老闆,係為米迪亞暴龍隊處理業務之人;且其有為傳達
假球訊號之人,復明確以係替被告庚○○為之,同為其所是
認;惟就整體審理過程觀之,顯然有意為迴護某些被告之情
形若隱若現;而證人未○○確有跟申○○交接過一軍業務,
則關於有無為假球訊號之傳遞部分,自以證人申○○之證述
為可採;至於找過哪些球員談打放水球部分,證人未○○則
明確證述只有找一位Z○○,可說不留痕跡不存拖泥帶水之
證述,此部分,應堪憑信,易言之,可為被告Z○○有介入
假球之明確認知;另外關於證述被告天○○有關前往天母球
場所謂鼓勵振奮士氣一節,此等細節部分證人未○○亦證述
表示為不清楚,因認為證人未○○就被告天○○部分,並無
從為其有利之認定,應無疑問。
十一、證人壬○○(原名吳昭輝)證述略以:「(你在米迪亞暴
龍隊擔任什麼職務?)投捕教練;(關於本案起訴第七場
97年9 月9 日新莊球場暴龍隊VS中信鯨的比賽,請詳細說
明該場球賽打放水球的過程?)97年9 月8 日晚上午○○
告訴我,97年9 月9 日要打放水球,我在97年9 月9 日跟
陳克帆講:今天有,這樣他就知道,我會在比賽現場,該
場陳克帆有沒有打放水球,我不清楚,我沒有辦法認定;
(97年9 月9 日比賽現場,打球時,你有沒有接到任何電
話或有任何人來拜訪你?)我沒有接到電話,只有賽前丁
○○來找我,他說:今天有,所以我去轉告陳克帆;(所
以你沒有接到任何通知97年9 月9 日放水球取消?)沒有
;(除了陳克帆之外,你知不知道米迪亞暴龍隊其他本國
籍球員有沒有打放水球?)我不清楚;(除了陳克帆之外
,你有沒有找米迪亞暴龍隊其他本國籍球員配合打放水球
的事情?)我有詢問過Z○○跟卯○○;(詢問的過程與
結果如何?)前午○○一直叫我是不是能幫他問,我覺得
如果拒絕,可能工作會有問題,所以我去找陳克帆、Z○
○、卯○○,這3 個人是午○○指名的,陳克帆同意,Z
○○、卯○○都拒絕,我跟午○○說,陳克帆有,Z○○
、卯○○沒有意願;(庚○○有沒有找你去問球員打放水
球的事情?)沒有;(申○○的綽號是什麼?)小林;(
提示97年度偵字第29033 號卷B 第154 頁背面予證人閱覽
;你在調查局跟調查員說,林董曾要我接手小林的工作並
把放水球員提供給我,他們包括D○○、宇○○、鄭余亮
、Z○○等人,事實是否如此?)林董就是午○○,他並
沒有要我接手小林的工作,當時調查員說除了上開人還有
誰,我並沒有接手小林打放水球的球員名單,調查局當時
是問我上面這些人有沒有打放水球,我說他們有沒有打我
不清楚;(午○○有沒有跟你說D○○、宇○○、鄭余亮
、Z○○等人有打放水球?)印象中沒有;(你當時是怎
麼跟調查員講?為何調查局筆錄如此記載?)調查員問我
這幾個人有沒有打放水球,依我的看法如何,我不曉得為
什麼記成這樣;(你是不是跟調查員說,你覺得D○○、
宇○○、鄭余亮、Z○○打放水球,所以他們才這樣記載
?)不是;(97年10月15日你跟午○○、申○○一同被提
訊時,在囚車上,午○○有對你跟申○○說什麼話嗎?)
午○○說他要認罪,檢察官問什麼,我們就說什麼;(提
示97年度偵字第29033 號卷B 第257 頁予證人閱覽;你跟
檢察官說,97年10月15日提訊時,午○○說,不要講97年
9 月9 日這場球賽有作假,要講成是97年6 月份的比賽,
請問事實是否如此?)當時好像是檢察官問我,我說是9
月份的比賽,午○○說是6 月,我在6 月中旬才進米迪亞
,我轉述陳克帆那件事是9 月;(你跟檢察官說,這是午
○○在囚車上的交代,表示你記得很清楚?)我記不太清
楚,我只記得午○○說他要認罪;(同上卷第248 頁,申
○○跟檢察官點頭示意,表示97年10月15日提訊時,在囚
車上,午○○向申○○及吳昭輝指示說,只要講D○○及
陳克帆就好了,不要講出其他人,請問事實是否如此?)
我只知道陳克帆的部分,其他的我並不知道,午○○有沒
有講這些話,我沒有印象;(E○○後來為何被米迪亞暴
龍隊放進釋出名單?)我不太清楚;(你不是投捕教練?
)還有一個投手教練,他被釋出之前,我並不知道這件事
;(你在偵訊中跟檢察官講的話內容實不實在?)實在;
(你在調查局跟調查員講的話內容實不實在?)實在,但
筆錄記載的有些跟我講的好像不太一樣,我並沒有承接申
○○的工作,只是午○○要我去詢問陳克帆、Z○○、卯
○○,打假球的名單是調查員念名單,問我知不知道這些
人打假球,我只知道陳克帆而已;(辯護人張仁龍律師問
:你認不認識天○○?)好像球隊老闆;(辯護人張仁龍
律師問:是誰跟你講他是球隊老闆?)有一次他到球場,
我看過一兩次;(辯護人張仁龍律師問:他去做什麼?)
他去叫我們好好打球、好好比賽,詳細內容我不記得;(
辯護人張仁龍律師問:有沒有曾經訓話?)有;(辯護人
張仁龍律師問:為什麼訓話?)好像不知道有什麼事,他
集合大家,類似訓話,說完以後,叫大家好好打球;(辯
護人張仁龍律師問:你有沒有聽說天○○或球隊有請人到
天母球場抓人?)我不清楚;(辯護人張仁龍律師問:你
認不認識陳旻盛?)不認識;(辯護人張仁龍律師問:你
知不知道天○○或球隊有安排調查球隊是否有人打假球?
)我不清楚,也沒有聽說;(辯護人顧定軒律師問:是否
認識C○○?)認識;(辯護人顧定軒律師問:你知道他
做什麼?)好像是特助;(辯護人顧定軒律師問:特助有
做到或管到球隊什麼事情?)應該沒有管到什麼事情;(
辯護人顧定軒律師問:球隊有事情的話向誰回報?)總教
練、總經理或領隊;(辯護人顧定軒律師問:你印象中有
沒有任何事情是向特助回報?)應該沒有;(被告Z○○
問:我有沒有曾經答應要配合打放水球?)沒有;【對證
人壬○○之證言有何意見?告以要旨;被告均答:沒有意
見。】等語(見本院99年3 月31日審理筆錄)。由證人壬
○○在本院之證述可悉,具有選擇性證述,意圖否定其在
警偵訊中之供述,顯然可見,然其係接受午○○去接觸被
告Z○○、宇○○之經過,客觀上顯為其等不利認定。
十二、證人丙○○於本院證述略以:「(你認不認識天○○、C
○○、宇○○、Z○○、V○○、E○○、P○○?)都
認識;(你在米迪亞暴龍隊擔任什麼職務?)一軍管理,
不記得任職期間;認識未○○;(你擔任一軍管理員是接
替誰的職務?)未○○;(誰指示你向球員傳達打放水球
的訊息?)庚○○;(午○○有沒有指示你向球員傳達打
放水球的訊息?)沒有;(請詳細說明庚○○指示你傳達
打放水球的詳細過程?)我不太記得;(你不太記得的是
哪部分?)決定要打放水球的前一天庚○○口頭跟我講,
他說:可能明天會有,這樣我就知道是要打放水球,隔天
他會再跟我確認說:今天要走(閩語),我就會準備,去
找宇○○、Z○○,我到他們房間去,跟他們說:明天可
能有,叫他們準備,庚○○跟我確認之後,我會直接告訴
他們二人,之前庚○○曾經叫我問他們二人是不是要配合
打放水球,我問了好幾次他們才答應,後來我沒有拿錢給
他們,也沒有人拿錢給他們,我不知道為什麼;(你剛才
講的是你現在記得的部分?)是;(你有沒有去找D○○
談打放水球的事情?)沒有;(提示97年度偵字第30110
號卷第118-123 頁予證人閱覽;你跟檢察官講的內容實不
實在?)實在;(你跟檢察官說,你有找D○○打放水球
,你剛才為什麼說沒有?)我是在球場告訴D○○要打放
水球;(D○○有同意打放水球嗎?)有;(你剛才說,
你有找Z○○打放水球,在偵訊中你並沒有跟檢察官這麼
說,請問你到底有沒有找Z○○打放水球?)是D○○,
不是Z○○,我剛才講錯;(提示97年度偵字第30110 號
卷第108-110 頁背面予證人閱覽;你在調查局跟調查員講
的話內容實不實在?)實在;(你有沒有找P○○、E○
○、V○○、Z○○打放水球?)沒有;(辯護人張仁龍
律師問:天○○有沒有去過球場?)我沒有印象;(辯護
人張仁龍律師問:你認識G○○、陳旻盛、天○○嗎?)
不認識;(辯護人張仁龍律師問:剛才檢察官問你是不是
認識天○○,你為何說認識?)因為我聽過他的名字,但
我並不認識他;(辯護人顧定軒律師問:你認識C○○嗎
?證人當庭指認在庭被告C○○)不認識;(檢察官問:
你在球場有看過他嗎?)沒有;(被告Z○○問:我有答
應過你要打放水球嗎?)沒有;(你曾經拿過錢給我嗎?
)沒有;(被告宇○○問:你說我答應你打放水球,我是
怎麼答應你?)我真的忘記了,我不太記得我告訴他要「
走」的時候,他當時的反應是怎麼樣;(被告宇○○問:
你在球場上看我們在打球時,看得出來我們在打假球嗎?
)我不會判斷;(被告宇○○問:我有收過你打放水球的
錢嗎?)沒有;(提示97年度偵字第30110 號卷第119 頁
予證人閱覽;你跟檢察官說,我在球員宿舍向宇○○探詢
後,他當場有說好,我就知道他答應,請問事實是否如此
?)是;(同上卷頁,你跟檢察官說,我在97年7 月底到
8 月底間,擔任球隊管理員,事實是否如此?)是;(同
上卷第108 頁反面,你在調查局跟調查員說,我在球員宿
舍向宇○○探詢後,他當場有說好,我就知道他答應,請
問事實是否如此?)是;【對證人丙○○之證言有何意見
?告以要旨;被告宇○○答:證人說的不實在,他有在宿
舍探詢我,但我沒有答應,他當時怎麼問的,我現在不記
得,他是球隊的管理,敲門的話,我一定會開門,他跟我
講到球場上的事情,我就不想聽,他有沒有跟我提到明天
要打假球,我不清楚,我沒有向上面報告過。】」等語(
見本院99年3 月31日審理筆錄)。據此證人丙○○之證述
可知,被告庚○○指示傳達打放水球的詳細過程則以不太
記得為幌,顯係為迴護之詞;然亦明確證述以:決定要打
放水球的前一天庚○○口頭跟我講說:可能明天會有,這
樣我就知道是要打放水球,隔天他會再跟我確認說:今天
要走(閩語),我就會準備,去找宇○○、Z○○,我到
他們房間去,跟他們說:明天可能有,叫他們準備,庚○
○跟我確認之後,我會直接告訴他們二人,之前庚○○曾
經叫我問他們二人是不是要配合打放水球,我問了好幾次
他們才答應,後來我沒有拿錢給他們,也沒有人拿錢給他
們,我不知道為什麼等,是其有向被告宇○○、Z○○為
徵詢打放水球且胡某亦有表示同意之情,甚明。
十三、證人P○○於本院證述略以:「(米迪亞暴龍隊的老闆是
誰?)天○○;(米迪亞暴龍隊的幹部有哪些人?)天○
○是老闆,我是喝春酒時知道的,還有C○○特助,老闆
級的我只知道這兩個人,其他的,知道人但不知道名字;
(你怎麼知道天○○是老闆?)春酒那次他有來,有人說
他是老闆,是誰說的我忘了,還有一次在天母球場賽前,
他說一定要贏,但那場球賽我們打輸,他把全部的人集合
訓話,還有喊精神口號:要贏球、要好好打球,當時他很
兇,他說那場要贏、每場都要贏,我覺得他是很兇的老闆
,我覺得他是講真的;(天○○那天不高興,是因為那場
球賽輸,還是因為球隊有什麼狀況?)我也沒有想那麼多
,只想做好自己的本份;(你還記得那是什麼時候的事情
?)97年天母球場,確實時間忘了;(你對老闆的定義是
什麼?)人家說他是執行長,養我們的球隊;(你知不知
道或有沒有聽過,天○○或球隊的人,有在查球員有沒有
在打放水球的事情?)沒有,但我看新聞,天○○有在網
路上講打假球的事,4 月份我就說手痛,待在二軍都沒有
上場;(你認不認識H○○?)沒看過也沒聽過;(你知
不知道天○○或球隊,有報警在天母球場抓人?)不曉得
;(球隊表現好的時候,天○○有沒有獎勵?)沒有,我
印象中他來球場兩次而已,都是罵人,罵一定要贏、戰績
那麼差、一定要拿出好成績,他很少出現;(你看到C○
○時,他都在做什麼?)沒做什麼,我只知道他是老闆的
特助;(你都在什麼地方看到他?)他都是跟老闆來,老
闆來他才會來;(你剛剛說C○○是老闆級的幹部?他也
是老闆嗎?)他不是老闆,他只是跟老闆在一起的幹部;
(你在調查局有說過,你知道球隊的幹部,有領隊包昌達
、黃○○、總經理I○○,為什麼剛剛都沒有提?)我那
時候都在二軍,他們幾個是幹部級的,我剛才忘記提,比
較常見面的是I○○;(所以你剛剛提到幹部的時候,只
有提到天○○跟C○○,是因為最近開庭的關係,比較常
看到他們?)我是忘記講了。】」等語(見本院99年3 月
31日審理筆錄),依此證述輕易可知米迪亞暴龍隊的老闆
是天○○,這是一個球員對其領導職務之人所為之正確評
價;至於所述:天○○來球場兩次而已,都是罵人,罵一
定要贏、戰績那麼差、一定要拿出好成績,他很少出現等
情,顯見是展露職司球隊管理職務者之高姿態勢。
十四、證人Z○○證述略以:「(米迪亞暴龍隊的老闆是誰?)
執行長是天○○;(米迪亞暴龍隊的重要幹部有哪些人?
)天○○是執行長,C○○是特助,I○○是總經理,領
隊換過好幾個,黃○○、庚○○,差不多就這幾個;(提
示97年度偵字第31241 號卷第20頁予證人閱覽;97年9 月
16日0 時23分47秒、0 時55分8 秒,這兩通監聽譯文是誰
跟誰的對話?)兩通都是申○○打給我的;(對話內容說
什麼?)他找我過去叫我配合他打放水球,我說不要,他
一直叫我去找他,我找藉口說已經12點我不能出去,後來
他又到宿舍找我,叫我去幾樓找他,我現在忘記是哪個房
間,不是我的房間,也不是他的房間,因為那時候他已經
搬出去了;(你明明知道申○○找你是要談打放水球的事
,你為何還要去他指定的房間找他?)他是我們以前的管
理員,他來找我,都說是老闆說的,而且我聽說老闆有黑
道背景,有兩個黑道,什麼幫派我不曉得;(有黑道背景
的老闆是誰?)我不知道,未○○、申○○都說一樣的話
;(誰跟你說老闆有黑道背景?)只是在球隊中傳聞;(
臺灣三大幫派天道盟、竹聯幫、四海幫,請問你聽到的老
闆有黑道背景是哪個黑道?)事情爆發之後,我才從媒體
知道有四海幫跟天道盟;(有沒有人暴力威脅你?)沒有
,只是申○○找我真的很多次,他每次找我,他是管理,
他找我我又不能不去,每次我都想趕快離開,能拖就拖,
我的口氣不耐煩,他的口氣最後也不耐煩;(有沒有人恐
嚇你?)沒有;(同上卷頁,97年9 月16日10時8 分36秒
,這通監聽譯文是誰跟誰的對話?)申○○打給我的,他
說他在8 樓叫我下去;(同一天你去找申○○2 次?)不
是,前面2 次他沒有在宿舍,我都藉口已經點名過12點不
能出去,凌晨時我沒有去,我一直拖,後來過很久他才打
第三通給我;(同上卷頁,剛才提示過給你的第二則譯文
,你在0 時55分8 秒,你跟申○○說:我到了,不是凌晨
去一次,10點又去一次?)那是申○○說他到了;(既然
沒有人暴力威脅你,也沒有人恐嚇你,你又是事後才知道
說老闆有天道盟跟四海幫,你又知道申○○找你去是講打
放水球的事情,你明明知道這些事情,為何還要去找申○
○,跟他見面?)他是管理,我剛進球隊時,有聽人說球
隊有黑道背景,不太單純,所以他找我的時候我不敢直接
說不要去,還是去了,他叫我要配合,我想辦法儘量拖;
(你說天○○是老闆,是不是也是因為喝春酒的時候有人
說?)我忘記是什麼場合,當時是由總經理I○○介紹他
是執行長,詳細的時間我忘記了;(你心目中老闆的定義
是什麼?)付錢給員工的人;(天○○有去過球場?)有
,他好像去過兩次,去訓話,那時戰績很差,他叫大家好
好打球,不要亂打,我才是老闆,就這樣,又說每場都要
贏之類的話;(你剛才說天○○有講說,不要亂打?還是
不要亂搞?)不要亂打;(你是否知道天○○或球隊有報
警到天母球場要抓人?)不知道,沒聽過;(你認不認識
H○○?)不認識;(你看到C○○時,他在球場做什麼
?)沒做什麼;(你什麼時候會看到他?)他都跟執行長
在一起,執行長出現他才會出現;(C○○有管球隊什麼
事情嗎?)他的業務我不清楚;(你為何稱呼C○○為重
要幹部?)他是高階的幹部,總經理級以上;(為什麼特
助會在總經理級以上?)這是我個人的認知,執行長旁邊
的特助,應該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你有看過總經理
聽C○○的指揮嗎?)沒有;(本案查獲前,你說球隊已
經在傳聞老闆有黑道背景,你聽到有黑道背景的老闆是誰
?)當下我不知道他們是誰,事情爆發後才從報章看到誰
是誰;(你有聽到傳聞,你有沒有向球隊反應或報告?)
沒有;(為什麼沒有?)那時候裡面太亂了,我也不知道
要跟誰報告;(當時你是否也有考慮到,所謂黑道傳聞是
假的,所以你也沒有貿然有進一步的反應?)是,直到申
○○跟我接觸之後,我才知道球隊有問題,也不敢亂反應
;(你說申○○、未○○來找你,有說是老闆說的,當時
你有認為他們所謂的老闆是誰?)他們沒有說老闆是誰,
我可以確定不是天○○,因為他們都說不要管天○○,申
○○、未○○都說一樣的話,沒有進一步說為什麼不要管
他,我有說:天○○不是老闆嗎,他們說不要管他(天○
○);(剛才你提到天○○曾經到球場說不要亂打,這是
在哪個球場?)印象比較深的是新莊球場,當時有很多媒
體;(本案起訴的七場球賽,在新莊的有97年5 月15日、
97年5 月28日、97年7 月16日、97年9 月9 日,是哪一場
,你記不記得?)不記得哪一場;(你在米迪亞暴龍隊是
從幾月到幾月?)不是很確定;(在米迪亞暴龍隊期間到
事情爆發,你有沒有延誤領到薪水?)爆發之後才沒有領
到薪水,之前好像有一次慢幾天,公司沒有說為什麼;(
你說申○○跟未○○跟你說不要管天○○,你為什麼不跟
天○○反應有黑道打假球?)他很少出現,我沒有機會碰
到他,在宿舍也看不到,只有在球場見過2 次【(對證人
Z○○之證言有何意見?告以要旨)辯護人張仁龍律師答
辯論時一併表示。被告C○○答沒有意見。辯護人顧定軒
律師答沒有意見。被告P○○答:2 月份球隊剛成立春訓
時,聯盟的防賭小組有來,說有威脅或打放水球的,要向
教練或老闆陳報,老闆我們是接觸不到,後來申○○有來
找過我,我拒絕,我覺得這種事情要反應,我有向二軍的
鄭景益教練、一軍的教練N○○報告過,當時公司還沒付
薪水時,我就有講,鄭景益叫我憑良心打球,N○○教我
,手受傷到二軍就不會上場,本案的七場中,我只上一場
,投一局保送一個,沒有失分,解決三名打者,就被換下
來,當時我是中繼投手;申○○曾經用開除威脅我,但我
還是沒答應,後來我就問一軍、二軍的教練,他們就給我
上面的建議,他們也有提到不要理天○○,他不是老闆,
他們才是。被告宇○○答:我只有下過兩場,而且都有安
打跟打點,守備也沒有失誤,而且我在米迪亞的時間,長
期都在二軍,在一軍的時間比較少。】;【辯護人張仁龍
律師聲請主詰問證人P○○】證人P○○證述略以:「(
申○○來找你時,有沒有跟你講過,不要理天○○這樣的
話?例如:他不是老闆,他們才是之類的話?)有,他們
有說不要理天○○,他是掛牌的。(你在調查局為什麼跟
調查員說,天○○是老闆?)天○○是老闆沒錯,喝春酒
時有人這樣講。【對於證人P○○上開陳述有何意見?均
沒有意見。】」等語(見本院99年3 月31日審理筆錄),
由上可知,證人Z○○亦證述『那時候裡面太亂了』顯然
其對球隊中有打假球一節,是不否認的。且由此證述可知
被告天○○、郭德治(均已起訴)、I○○(未起訴)均
為米迪亞暴龍隊加入職棒聯盟處理事務之人,堪可確認;
且證人亦不否認被告申○○有到宿舍找過其告知要求打假
球事宜,僅證述其不打假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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