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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都要廢了,即便這種事可有可無,我還是想提一些做法,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檯面一套「口頭」二軍,很不好,以下是懲罰性質的制度,首先先分開代訓選秀和新人選秀,把代訓選秀訂在球季開打第一週舉辦(為了後續目的),用開打當下球隊一、二軍球員名單,當然我們下一些功夫,動一些手腳,這份名單先剔除洋將及前期替代役未退球員,另外大專借將、球員兼教練和練習生皆不算,得出實際人數最多球隊到最少球團,這是第一步。

 

根據名次接下去步驟,是選擇順序問題,排名第一名選秀時由第1輪選起,第二名由第2輪選起,接續第三名從第3輪選起,第四名在第4輪。球隊同人數並列為同輪,改按戰績差者先選,又出現同名次(人頭數相同)時,後一名球隊依序替補,例如:兩隊人數同為第1多,次一隊算起來只能是第3名,這時遞上1名為第2,就從第2輪開始選秀,總之大原則人數多先選,次比戰績,這方式要直到一、二軍50人建立或替代役廢除。

 

說例如下:
※隊伍:a、b、c、d
戰績順序: a、b、c、d

 

◎人數排名
第1名:a,第1輪選起
第2名:b,第2輪選起
第3名:c,第3輪選起
第4名:d,第4輪選起


選秀順序
第1輪:a→
第2輪:a→b
第3輪:a→b→c
第4輪:a→b→c→d

解釋:第2輪雖然b加入但先比人數,非比戰績先選,所以a先選以此類推。

 

 

◎人數排名
第1名:a、b,第1輪選起
第2名:c,遞上1名第2輪選起
第3名:d,遞上1名第3輪選起

選秀順序
第1輪:b→a
第2輪:b→a→c
第3輪:b→a→c→d

解釋:第1名為a、b兩隊戰績差者先,第2輪c遞補1名開始選人,但人數少於a、b,只得第3順位。

 

 

◎人數排名
第1名:a,第1輪選起
第2名:b、c、d,遞上2名第2輪選起


選秀順序
第1輪:a
第2輪:a→d→c→b

解釋:b、c、d同人數就比戰績差的先,大家人數卻少於a隊,只得替補第2輪選。


改良過的制度d戰績最差時若人數最少,最後遞補也只得第2輪才得選,得不到狀元籤,最好也得2人(最後一例)被選走,確實可以完全督促球隊注意人員。前面論述知道焦點集中球隊人數,我之前評二軍連人頭都不夠,相信這樣必會改善人數的問題,球隊以50人預算運轉非現在30人,才有二軍存在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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