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資格條件
兵役即將在2012年廢除,基本檢討這制度良莠已無所謂,好玩看待其中趣味吧!
替代役資格方面條件(見下表),明顯把高中球員逼向大學球隊,才有較多的機會(世大運、世界大學錦標賽、全國大專校院棒球聯賽、梅花旗) ;業餘球隊(縣市及企業)比較起大學球隊,只多全國甲組成棒城市對抗賽這一項賽事,處於極度不利的一方。
在升學至上的台灣,相信高中畢業生選擇去社會球隊(縣市及企業),也有他的考量,絕不單單是替代役資格,能夠左右決定。且說現在與其先當兵,不如先求學等兵役廢除,才是最合算。
資格 |
國際 |
成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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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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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亞運、世界盃、亞洲盃、世大運、世界大學錦標賽、洲際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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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青盃、亞青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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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儲訓隊至少連續1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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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
成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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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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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參加全國甲組成棒城市對抗賽、成棒甲組春季聯賽、協會盃、梅花旗前8名或進入複賽。 |
全國大專校院棒球聯賽甲組一級前6名。 |
97學年度學生棒球運動聯賽高中木棒組前4名,且具出場紀錄者,或獲得大會頒發之個人獎項者。 |
貳、甄選評分
評分標準
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 |
最高20分 |
基本體能測驗 |
(2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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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 × 4折返跑 |
最高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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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衝刺跑 |
最高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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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M耐力跑 |
最高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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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手 |
投球 |
快速直球10球;變化球10球。每球各4分 |
最高80分 |
專項技術測驗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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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備 |
10次,每球0-2分 |
最高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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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手 |
自選守備位置傳接球 |
10次,每球0-4分 |
最高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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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 |
10次,每球0-10分 |
最高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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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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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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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手-以場次、局數、防禦率為評分依據。 (2)野手-以場次、打席、打數、打擊率為評分依據。 (3)國內賽會個人獎評分: 各賽會個人獎項前3名者分別可得到:第1名10分、第2名-8分、第3名-6分,採分項分次累計法 |
國內比賽成績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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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參加一次國際正式錦標賽加術科總分10分(亞錦賽、洲際盃、世界經典賽、世界盃、世大賽或亞、奧運) |
國際賽事加分標準 |
總分另加計 |
(另計) |
*以上詳細見棒協公佈之甄選項目及計分標準
看完給分標準就知道,球員當天見分曉只有40%(基本體能測驗、專項技術測驗),即使進步再多,很現實的,60%以上還是看過去成績,其實也較公平,球員狀況有好有壞嘛!若測試時身上是有傷呢?又打了四年大學球隊,每年都有協會盃、梅花旗…等等,卻不看是多情何以堪。
又說到國際賽參加一次就加總分10分,是很驚人的比重。講簡單點參加兩次,基本體能不測,都比有參加的人高(或至少同分) ,看似誇張,這是有理由的。
按過去棒協、職棒達成協議:
(1)第1級:奧運、亞運、經典賽。
(2)第2級:世界杯、亞洲杯、洲際杯,此類比賽如在國內舉辦則提升為第1級。
(3)第3級:非國際棒總、亞洲棒總等正式組織舉辦之邀請賽。
依國際賽事分級,第1等級之杯賽,以最堅強國家隊陣容參賽,代表隊陣容以職業球員為主、業餘球員為輔;第2等級之杯賽,代表隊陣容以業餘球員為主、職業球員為輔;第3等級之杯賽,以培養新秀為主組隊。
因此也在加分標準裡,第一級賽事中至少2個杯賽(奧運、亞運),要由職棒最強球員組隊,業餘球員競爭不過,造成對大學、業餘球隊選手的剝奪,也就是因困難和名額少,加分方面不可不謂大方。且最終也看到補償,把世大賽加入即是補償大學球員,讓他們有更多加分機會。
另外按加分規則,雖然亞青、世青是甄選資格,但並無加分規定,明顯讓高中球員居於劣勢。但是又說到一旦加分會加不完吧。優秀大學球員不但是洲際、世界杯國手,青棒也定是國家代表隊,站在避免加分差距太大,還是剔除合理
資料來源:中華棒協
以上大部為個人統計,若有誤也煩請告知